第569章 西入大梁,為民請命!

當下,李洛下詔,廢除孔洙衍聖公爵位,貶為庶人,以漢奸罪,與留夢炎、葉李、王積翁等人一起審判。

莫度早把漢奸們的情報遞交上去。所以到第二天,象征性的審判結果就出來了。根本沒給漢奸們辯解的機會。他們的所作所為,都被特察局掌握,其實也無從辯解了。

判處留夢炎、葉李、王積翁、孔洙四人,為乙等漢奸,除以腰斬之刑,三日後於開封馬市行刑。

判處剩下八十三人為丙等漢奸,處以斬首之刑。

審判結果一出來,頓時整個開封城都轟動了。

之前權勢熏天的什麽留太師、葉相公,這下都要被處以極刑了。他們犯了漢奸罪,這罪名聽著就讓人犯惡心啊。

很多百姓一打聽,才知道大唐漢奸罪地說道。

漢奸罪共分為甲乙丙丁四等。像張弘範這樣,幫助韃子屠殺漢人,攻滅大宋的大漢奸,那就是甲等漢奸,要被淩遲處死。

甲等漢奸多是武將,文官極少。因為文官很少直接參與屠殺和滅國。

像留夢炎和葉李這樣投降韃子,為韃子出謀劃策,為虎作倀,數典忘祖的大官,就是乙等漢奸,要被處以腰斬。

罪行稍小的丙等漢奸,就是斬首。

就是罪行最輕,影響最小的丁等漢奸,也要服苦役十年,再降籍為奴,永世為奴。

千萬不能當漢奸啊。

很多人都對著漢奸罪名有了深刻的認知。

一時間,漢奸罪名臭不可聞,留夢炎等人被萬夫所指,口誅筆伐,可謂徹底身敗名裂。

“漢奸罪!就要殺!陛下聖明!”

“就是,沒聽人說麽,要是當年沒有那麽多漢奸,這中原就不會被韃子占了,我等也不會受了這麽多年苦!”

“漢奸可惡,該死!”

判處結果出來的當天,莫度之妻留明姝求見李洛,請求開恩降低夢炎漢奸罪等級。

留明姝在大殿上磕頭出血,以三品淑人誥命,換取族叔祖留夢炎斬首之刑。

唐主道:“國法為大,國法為公。孝義為小,孝義為私,不能以私廢公。然,功臣之命婦,不忘恩義,彰顯孝行,為罪人求情,其情可憫,無可厚非。朕看莫度有功於國,兼之留夢炎年高,酌情允其請,著有司改留夢炎為斬首之刑。”

腰斬和斬首同樣是死刑,可那差別,還是很大的。這是鄉野小民都知道的事。

留明姝悲喜交加,連呼萬歲。天子看在夫君份上,允她所請,改了族叔祖為斬首,她也算盡了孝心了。而且天子還沒有剝奪自己的誥命,真是皇恩浩蕩。

至於怨恨皇帝斬殺族叔祖,留明姝從來沒有這樣的念頭。身為莫度之妻,大唐誥命,她很清楚自己的立場。作為知書達理的大家閨秀,她內心也很不齒族叔祖賣主求榮,侍奉蒙元的所作所為。

“臣妾萬死,蒙陛下天恩,感激涕零……”留明姝俯首再拜謝恩,這才被松了一口氣的莫度送出大殿。

他很清楚,要不是陛下重情念舊,看在自己的份上,是絕對不會下旨改判斬首留夢炎的。

李洛為何不鐵面無私的準法堂腰斬之刑?

這麽隨便徇私好麽?

因為他是天子。

哪怕後世以平等昌明自詡的西方和醜國,都還有特赦之名,何況封建專制時代?

可見,法律需要一定的彈性,這是被歷史總結的經驗。

凡事不能一刀切。倘若凡事按規定辦事,那麽就把問題簡單化了。

好的法制,一定不是缺乏彈性的法制。

倘若一切按照法條,那麽天子之權,天子之威又何以彰顯?一點彈性都沒有,那就是法為至尊,不是天子。

天子言出法隨,本就是法。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律不會淩駕人類情感之上,不會超出情感範疇之外。古今中外,皆是如此。

關鍵是,如何把握好這個度。拿此案來說,看在功臣的臉面,以及孝義的份上減腰斬為斬首,就是拿捏好了度。可要是免其死罪,那就是失度,就是過分。

李洛這麽幹,也為後世的案例提供了依據。

留明姝剛剛謝恩告退,開封士子劉獻忠等七十八名士子就一起聯名上書,在宮外伏闕叩首,泣血上陳,叩請聖天子赦免廢衍聖公孔洙死刑。

“聖天子在上!孔洙所犯漢奸罪,無可辯駁,其罪當誅!可孔洙乃孔聖嫡脈,前衍聖公,若加之斧鉞極刑,恐怕有傷陛下仁德之名,有傷陛下寬恕之道,令天下士子斯文掃地,令孔聖不安於九泉啊陛下!”劉獻忠一邊大哭,一邊叩首。

開封名士符禮周也一邊叩首一邊大喊:“陛下!草民萬死!冒死懇請陛下降恩,赦免漢奸孔洙死罪,以全陛下寬恕之道啊!”

“陛下!孔洙該殺,可畢竟是孔聖嫡脈正宗,襲爵衍聖公,要是處以極刑,其命是小,卻會貽羞華夏,令明教尊嚴掃地,恐動搖綱常啊,伏請陛下明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