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傭兵七千的李大官人

這一道社主令,向海東移民明確解釋了“三堂”的職能。

移民們很快也都明白了。

警堂的警士,就像是官府的捕快。專門查案偵緝。法堂就像縣太爺的審案大堂,專門來審理案件。檢堂,是什麽公訴衙門,替百姓上訴大案,並監督執法和審判。

也就是說,以後有了大案,就是“三堂會審”。

社主令中還說,律法上暫時沿用大宋律《宋刑統》。這倒不是李洛和崔秀寧偷懶,而是重新制定一部法典絕對不是一時半會的事,更不是一件小事。

為了穩妥起見,暫時沿用《宋刑統》才是最現實的。而且《宋刑統》繼承了發展了《唐律疏議》,是封建時代很成熟的綜合性法典了。更重要的是,《宋刑統》流傳很廣,刊印甚多,百姓大多比較熟悉。

“三堂”的辦公地點,也是公司大院內的單獨院子。

被任命為警堂主官的,是蔡鷂和丁頌,聽說都是夫人的學生,年紀還都不到二十,就出任“堂官”,真是讓人羨慕啊。

被任命為法堂司堂的,是原來的一個村長齊全義,中過秀才,當過縣太爺的刑名師爺,熟悉《宋刑統》。不過,法堂的另一個主官監堂,也是夫人的學生成棟。

被任命為檢堂主官的,還是夫人的學生,名叫汪沛和裴辛,都是十七八歲的後生。

看來,這三堂的抓總人,就是夫人自己了。

讓百姓更關心的,是附帶的招募令。招募令宣布,首批招募警士二十人,法士十人,檢士十人。全部要十六歲以上,二十歲以下,能識文斷字者。警士還需要身體健壯。

其中還規定,二十名警士,有三個名額是女警。

消息傳出,幾乎所有滿足條件的人,都競相來報名。僅僅招募令下達後三天內,就超過了兩百多人。

經過崔秀寧親自篩選,最後由李洛象征性的拍板,終於收錄了四十人。

這些人將一邊上崗一邊學習,老師就是他們的堂官。

至此,海東司法體系算是搭建起來了。

這幾天,之前進山參加斬首行動而中了瘴氣的戰士,經過各種具有抗生效果的中藥治療後,大部分痊愈。可是仍然有八人病死。

這八人,有三個女真人,四個漢人,一個契丹人。他們都是曾在李家塢堡參加訓練的鄉勇,說起來也算熟人了。

李洛和崔秀寧很有些悲傷,兩人親自參加八人的葬禮,集合所有將士出殯送行。

然後,李洛宣布修建“華夏英烈殿”,授予八人“華夏英烈武士”之名,親自題寫碑文:華夏武道楷模。

嚴格來說,這當然是過譽了。但李洛不想放過任何塑造“華夏武道人格”的機會。平心而論,他這次真不是為了收買軍心。雖然這麽做的確讓軍心更加堅定,士氣更加高昂。

在李洛看來,他的兵一定要“生榮死哀”。雖然目前還達不到這個高度,但一定要追求這個標準。

沒有領先武器就成不了強軍?如果是這樣,那這樣的民族又怎麽能算真正的優秀?

他追求的是,哪怕沒有先進武器,李家軍也要成為強軍。這靠的就是榮譽感,組織性,紀律性,以及……敢死之心。

這幾個精神要素,就打包在“華夏武道”中。培育華夏武道,就是為了在思想精神上武裝李家軍。

就在八名“英烈武士”葬禮當天,李洛又發布了組建海東水營的命令。

而且宣布,為了減少海盜的覬覦之心,海東水營也假托海盜之名,巡防海東島的西岸,備禦海盜。

海盜當然不會自稱海盜,所以水營暫時命名為海盜色彩很強的虎鯊船隊,任命鄭和為“虎鯊船主”。

虎鯊船主,一聽就是海盜頭子的名號,不是什麽善人。

從韓恭島上繳獲的大戰船“致遠號”,以及其他四五艘中小戰船,全部配備給“虎鯊船隊”。

然後,李洛又勻出三百戰兵,再招募五百新兵,充當虎鯊船隊的“海盜”。其中的骨幹,不是李洛夜月堂的學生,就是他曾經的親衛。

船隊的旗幟,設計為一條長著血盆大口的虎鯊。

這八百“海盜”,內部仍然按照正規水軍來訓練,對外則以海盜面目示人。其活動範圍,是海東附近五十裏海域之內。

除了防禦海盜,還要封鎖海東,嚴防有人私自駕船出海。

沒錯,如今的海東,施行的可是“禁海令”。之前除了漁業處的捕魚船,百姓是不能出海的。

接下來幾天,李洛又安排了三件重要的事。

一是成立洛寧商社,以他的商業學生薛信為大掌櫃,配備兩艘千料大海船,以南洋商人為名,往中原販賣寶石,珊瑚,皮貨等特產。同時開始在中原各大城池建立分號,與特察局的特務相互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