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八章 飯碗之戰(三)(第3/3頁)

秦嵐站起來:“拿這份材料時候,我應該站起來,甚至應該跪下。這是自認為天下第一十九歲的我,生平主辦的第一個案子。案件發生在紐唐北鎮,是一起重傷案,治安官和我很熟,我就自以為是和他一起追兇。”

秦嵐:“你們拿到的材料中,第一部分是我判定張三為兇手的原因與依據,還有證據。第二部分是地檢反駁張三為兇手的原因,依據和證據。這個案子是我的一個人生汙點,我挺在意的。消除在意的唯一辦法就是說出來,現在我拿出來了。我邀請你們從材料中找到真兇,並且說明理由。回答讓我們滿意的考生直接晉級第二輪。未回答對這道題目者,將由林梅小姐負責進行復賽。我個人提議:不要討論。作為偵探,職業自豪感應該是驅使你前進的動力。”

秦嵐:“後院已經準備好了早餐,三十張桌子已經擺好,上午十一點輪流作答。”

也許是因為舊案,也許是因為葉晚娘,秦嵐今天的態度好了很多。

……

張三是張婆的老公,結婚十二年。街坊鄰居分別是李四、王五、趙六、錢七和他們的婆娘。

案發現場在張三家客廳,時間為晚上八點,現場有一把廚房的剔骨刀,張婆腹部被刺。

秦嵐認為張三是疑兇的主要原因有。

第一點:張三撒謊,制造不在場證據。張三稱自己一直在王五家下棋,王五證詞中表明,在案發時間前後,自己上廁所,最少八分鐘。秦嵐認為張三掩蓋了這八分鐘的事實。八分鐘足夠張三從王五後門走到自己家後門,進入客廳捅傷人。

第二點:李四老婆在後院,看見張三在案發前後,從外通過自己後門進入自己的家。

第三點:刀上有張三指紋。

第四點:張婆和丈夫張三、張三棋友王五、趙六老婆有矛盾。

第五點:發現現場的趙六老婆在報警之後,與張婆交談,張婆哭訴是自己的男人捅的自己。

地檢認為的疑點有:

第一點:王五不能證明自己上廁所八分鐘,無法證明張三離開。由於王五腸胃不好,經常腹瀉,三局棋王五上了三次洗手間,不能要求張三記得其中一次。張三沉浸在棋局中,沒在意王五上廁所。

第二點:李四老婆後院距離張三後院三十米左右,李四老婆三百五十度近視眼,當時沒戴眼鏡,不可能看清楚三十米外的張三。她是潛意識認為進入張三後院的是張三。

第三點:作為男主人,在自家廚房的刀上有指紋是很正常的情況。並且張三在家中經常下廚。

第四點:夫妻關系是很復雜的關系,很多夫妻之間存在有長期矛盾。

第五點:張婆否認自己和趙六老婆稱自己男人傷了自己。張婆否認刺傷自己的人是張三,因為張三化成灰她都認識。張婆說是一位包了臉的人從後門廚房出來,拿刀捅自己後就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