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5章 鹽政(第2/2頁)

啥意思?

降低灶戶需要繳納的正課,禁止官府惡意壓價收購,提高灶戶的生產積極性。正課之外的余鹽,以前不得私賣,現在可以賣給商人。

為了順利收稅,商人獲得的每張鹽引,都搭載相應的余鹽小票。商賈拿著鹽引向官府買正鹽,憑小票直接去鹽場收購余鹽,這樣余鹽也能順利收稅。否則的話,余鹽全都得流進走私市場。

如此,直接讓食鹽出貨量翻倍,而且余鹽不經過官府,囤戶很難再官商勾結制造階段性鹽荒。沒有階段性鹽荒,邊商手裏的鹽引,就能順利與內商交易,打破囤戶對市場的操控,激發整個鹽業市場的活性。

這個方法看似簡單,前提是要提高灶戶的生產積極性。提高積極性就得降低正課,而正課又沒人敢動,因為牽扯到邊鎮軍糧,因此對大明官員來說是無解的。

只有王淵敢沖破阻力,直接從根子處開刀。

此言一經說透,不但楊一清、王瓊贊許,就連毛紀、蔣冕都心生敬佩。當然,他們不敢自己動手,一旦出事兒承擔不起。

而且,敬佩歸敬佩,利益歸利益,囤戶能夠操控市場,怎麽可能沒有權貴罩著?

毛紀提醒道:“王尚書,鹽政之事,非同尋常。灶戶正課,直接關系九邊軍糧,你降低正課就是減少軍糧供應。稍有差池,九邊不穩,你可擔待得起?”

王淵冷笑道:“開中制在納銀制改革之後,早就可有可無了,能供應多少軍糧?邊商手裏的鹽引,有幾分是運糧所得,又有幾分是權貴出售?別說減一成灶戶正課,就算減他三五成,九邊軍糧也不會有什麽大變化。”

楊廷和此時萬分糾結,他很想按王淵的說法改革,但又怕改革失敗背鍋。即便改革成功,也要得罪無數太監、勛貴、外戚、武將和文官,甚至楊黨內部許多官員都會仇視他。

“此事,再議吧。”楊廷和還是無法下定決心。

王淵怒道:“什麽再議,此時就在議,何必再尋他日!”

蔣冕出聲道:“王尚書,此乃文淵閣。你身為禮部尚書,藩國之事可以建言。鹽政之事屬於戶部,等你當上戶部尚書再說。”

王淵說道:“吾乃大明之臣,大明之事自可議之。吾雖無權在文淵閣議事,卻可回去上疏朝廷,你還能堵住我的嘴巴嗎?”

毛紀嘆息,開始掏心掏肺說話:“王尚書,我等知你心意,誰又不想一心為國呢?可改革鹽政,關系重大,稍不注意就要弄得沸反盈天。你就不為自己的身後事考慮?若是滿朝皆反,你這禮部尚書又如何當下去?”

“哐!”

王淵突然站起,踢開椅子,疾呼道:“苟(和諧)利國家生死以,豈(和諧)因禍福避趨之!汝等身為大明重臣,國家積弊至此,竟不思改革之事,反而想著如何籠絡人心、穩定朝堂。十年之後,百年之後,爾等都是大明罪人!”

內閣大臣,面面相覷。

楊一清本身就是支持改革的,他年輕時還自己改革了馬政,很快恢復過來,拍手贊道:“苟(和諧)利國家生死以,豈(和諧)因禍福避趨之!好詩,好句!憑這兩句詩,我也該支持改革鹽政。”

王瓊說:“我也支持王尚書。”

王淵又說:“改革鹽政,第三步,地方論斤納稅,不再論丁納稅!”

楊廷和的臉色更難看,得罪權貴了還不停手,王淵這是要把地方官也得罪完啊!

鹽稅有很多種,從燒鹽灶戶那裏就有鹽課,這是鹽稅的起點,相當於生產稅。

而鹽稅的終點,則是地方官府賣鹽,征收零售增值稅。最低一級是縣,鄉鎮級別不允許開設鹽鋪。按照每個縣的人口數量,固定征收鹽稅額度,即按丁繳納鹽稅。也即是說,地方官府不管賣了多少鹽,只要上交固定稅額,剩下的都能自己分掉。

這簡直屬於扯淡,大明規定,十年一次人口普查,而地方怎麽可能真的去查?報上的戶口人數,跟百年前沒啥差別,地方鹽稅也是按百年前的人口規模收取。

王淵想要按斤納稅,等於鹽政改革中的“攤丁入畝”,直接從地方官手裏劃走一塊大蛋糕。

清朝中前期,也是按人口納鹽稅,直至乾隆四十七年才改成按斤。單拿梅縣舉例,乾隆改革之前,全縣鹽稅幾百兩,改革之後猛增至七千四百量,中間的差額全被地方官吃了!

楊廷和被“鹽政版攤丁入畝”嚇到了,連連擺手道:“此事再議,此事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