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沈念沒有去問李艷紅跟沈建明的那些過往,是之後老太太主動說出來的。

李艷紅嫁給沈建明,一直到第五年,她才好不容易懷孕生下原主。但這對於盼望孩子多年的沈建明來講,卻是非常的不滿。

因為沈建明盼的是兒子,而不是女兒。

於是,沈建明出軌了,出軌對象是就是黃桂香。

李艷紅是在原主滿周歲才知道沈建明出軌的事,當時她還沒想離婚。可是,沈建明卻想離婚了。

李艷紅更不知道的是,沈建明出軌的事情更久。

他在李艷紅嫁過來第三年的時候,就因為李艷紅遲遲不能懷孕的事,起了別的心思。恰好那時候,因為跟前夫離婚的黃桂香,跑到了他們縣城的一家鞋子廠打工。

沈建明那時候在鞋廠附近的一戶人家家裏幫修房子,就這麽的跟黃桂香認識,並且很快的勾搭在了一起。

如果說李艷紅的懷孕艱難,是沈建明想要去外面找人的開始。那麽嫁過來五年,才生了原主這麽一個女兒,便是徹底讓沈建明動心思想再找一個了。

而黃桂香跟前夫生的兩個兒子,更是讓沈建明動心不已。

沈建明想要跟李艷紅離婚,再把黃桂香娶回來給自己當媳婦生兒子。

但是他離婚歸離婚,不喜歡原主這個女兒也歸不喜歡,卻是無論如何都不允許李艷紅把原主帶走的。

因為在沈建明看來,原主是他的種,姓的是沈。所以就算是原主死了,在沈建明心裏,也比被李艷紅帶走再嫁給別人,姓其他男人的姓要好。

於是在離婚的時候,沈建明跟李艷紅搶奪原主的撫養權。

沈建明還為了防止原主被李艷紅搶走,以她腿殘疾,無能力撫養原主為理由,最終把原主的撫養權搶到了。

搶到之後,沈建明就想去跟黃桂香結婚。

但是黃桂香卻不待見原主這個繼女,不想跟他結婚。

兩個人拉扯了小半年,最終沈建明表示把原主丟給自己的母親,不讓她到家裏來,才算哄得黃桂香答應嫁給她。

於是才有了原主給到沈念的那個記憶,沈建明是在跟李艷紅離婚後,經人介紹,才跟同樣離過婚的黃桂香結婚的。

原主也確實是在黃桂香一嫁進來,就被沈建明丟給病重的奶奶帶。後來,是原主的奶奶因病去世了,原主無處可去了,沈建明他才把原主接過來的……

不撫養原主,是黃桂香嫁給沈建明的條件。

可原主又因此回來了,黃桂香心裏能舒坦?

更何況,黃桂香確實嫁進來沒多久就懷孕。懷孕後,又立刻給他生下了兒子沈自豪。

自豪,自豪……從名字上,就可以聽出沈建明對這個兒子的喜愛和重視了。

所以黃桂英心裏不舒坦,她就想虐待原主,而自認為自己理虧,又已經有了兒子沈自豪的沈建明自然全當沒看見了。

至於李艷紅這個原主的親生母親。

她當時確實搶過原主的撫養權,但是在沒搶沈建明過後沒多久,也被家裏人介紹,跟現在的丈夫周新橋相親結婚了。

說來也奇怪,嫁給沈建明多年,才勉強懷孕生下原主的李艷紅,卻在嫁給周新橋沒多久也懷孕了。

而且這次懷孕後,李艷紅還生下了一對雙胞胎。

也就是現在的周小龍和周小清。

在老太太把那些過完對著沈念說完後,李艷紅也紅著眼睛解釋,“我不知道他們會這麽對你的……我要是知道,我一定不會同意的……”

沈念沒說話。

在剛剛老太太那一番敘述中,李艷紅這個母親確實好像有很多的為難處。

她不是不想管原主的,她也不是不想要原主的……是沈建明不肯把原主給她,她搶不過沈建明,隨後又馬上結婚,另外有了孩子……

是啊,人人都有自己的不得已和為難處。

只是沈念卻是真的很心疼原主。

她有那樣一個人渣親生父親,才會導致她被繼母虐待,最終活生生餓死。而她期盼著的親生母親,或許還有那麽一絲絲的母愛在她身上。

但是這絲母愛卻完全沒辦法跟李艷紅自身相比,也沒辦法跟周新橋,以及跟李艷紅現在生的那對雙胞胎相比。

沈念在沉默了片刻後,再次對著李艷紅問道,“我已經跟警察叔叔報過警,說沈建明和黃桂香虐待我了。但是我後面思考了,虐待罪不夠,我需要你們幫我以故意傷害罪去起訴黃桂香,以虐待罪去起訴沈建明。”

李艷紅有點懵,“什麽?”

不僅是她,就是其他的人都有點聽不懂沈念剛剛說的話。

沈念平靜的對著大家解釋,“如果是虐待罪,哪怕是虐待致死,最高也只會被判刑七年。但是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刑罰會重很多,最高能判到死刑。”

黃桂香虐待原主,也在持續性的在傷害原主的身體。原主留在身上的這一身傷就是證據,而且沈念能感覺到,原主的這具身體在黃桂香的毆打折磨下,虧損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