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退網的過氣女明星(十二)(第3/4頁)

這可以說是所有“溪流”的心聲了。

陸溪是最近從迅速走紅的,一想到她以前孤立無援面對穆成安粉絲的謾罵,但沒人幫她,她一個人獨自承受所有的壓力,想想就心疼到爆炸。

粉絲們氣瘋了,在陸溪還沒結束錄制的時候,跑到穆成安的評論區屠版,仿佛要把以前所有受的委屈都找回來。

陸溪抿唇,笑了笑,編輯了好多微博,但最後只發了一句話:謝謝你們。

一句話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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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溪開始了忙碌的行程。接著,拍廣告、接代言、進組拍劇,作為一個明星的日常逐漸占據的她生活。原本幾乎在公眾的視野中銷聲匿跡的她也終於步入正軌,人氣逐步穩定上升。

得益於穆成安“臨死”前那波流量的反哺,陸溪大漲了一波粉絲。在穆成安天天掉粉的情況下,她的粉絲量也在飛速上漲,現在已經和穆成安持平,快破億了,相信很快就能趕超穆成安。

至此,陸溪這一趟的心願就了卻了一樁。

剩下還有一件。

Mc公司是陸溪所簽的經紀公司。

之前,因為穆成安爆紅,Mc公司的身價也水漲船高,正在籌備上市。然而穆成安臨頭爆出醜聞,就連公司高管都涉及了,是以原本打算上市融資也沒有成功,項目徹底黃了。

公司內烏雲壓城,但一點也影響不到陸溪。

在老板大發脾氣時,陸溪來到公司,拿出早就擬好的合同:“老板,我請求和公司解約。”

穆成安倒下了,扶搖直上的陸溪就是公司的搖錢樹。這個時候陸溪要求解決,那是萬萬不可能夠的。

胖胖的老板把眼睛一眯,本來就小的眼睛更是眯成一條線,都看不見了。

“怎麽說公司也栽培你走到今天,眼見你要紅了就不幹,這不合適吧?”

陸溪淡淡道:“我翻紅和公司好像沒什麽關系,節目是我自己去接的,不是公司幫我接的。如果說一開始公司對我有知遇之恩,這我不否認。但我初期積累的人氣,不是都給你們奶大一個穆成安了?這算還了情吧。”

老板陰狠道:“行,我也不是不講情面。你要想解約也可以,付兩個億的違約金,我就放你走。”

談話到此就談崩了。

別說陸溪沒有兩個億,就是有,她也不可能乖乖掏錢。

這天價的違約金看著就唬人,難怪這麽多年沒有藝人敢提出要解約,只能乖乖在公司打工,被壓榨幹凈價值後退場。運氣好點的能紅,後半生還有點資本。運氣不好的,大部分的勞動成果都被黑心公司撈走了。

陸溪心裏大致的過了一遍她現在的處境,隨後笑了笑,絲毫不慌:“是麽?那就打官司吧,公堂上見。”

她早就知道事情不會那麽順利,所以來這裏之前,就已經做好了打官司的準備。

陸溪走得頭也不會,但老板卻氣得鼻子都歪了。他在辦公室砸東西,大罵陸溪是一頭不知回報的白眼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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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溪詢問了律師,關於天價違約金的補償是否具有法律效應,律師給出一個肯定的回答:

合同只要是在雙方共同協商且認可的情況下簽署,都具有法律效應。她想提前解決,肯定是需要賠償的,但具體的數額可以操作。

兩個億的價格太過離譜,當初陸溪簽署合同的時候,明顯只是個新人小白,對娛樂圈的種種事物都不了解。她的經紀公司利用她的無知,誘導她簽下如此不公平的條約,導致她在這份合同中,幾乎只有義務而沒有任何權利。

在這種情況下,經紀公司處於絕對的有利地位,且在前期不給陸溪提供足夠的資源,過分行使權利而不履行義務。致使雙方的義務、權利違反公平、等價有償的原則,可以認定為顯失公平。

律師說:“顯失公平的情況下,你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關變更賠償金額或者撤銷。”

陸溪點點頭,表示了解。

她上了賊船,想要毫發無傷下船來,那是不可能的。怎麽著,都是要出點血的了。

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損失降到最低。

陸溪冷靜道:“申請變更賠償金。我明天會把所有資料準備好,郵件給你。”

律師很滿意她能做出如此清醒的判斷,做出最有利的選擇。

一般情況下,官司會打輸,並不是委托方不占優勢,而是委托方想要更多,超出了本應得的。在這種情況下,想要爭取打贏官司很難。經常費力還不討好,但又只能硬著頭皮去辦。

陸溪這樁官司,如果只是要求變更金額而不是要求撤銷,那麽勝訴的幾率很大。

他一定會為陸溪把損失降到最低的。

此後,陸溪的這一樁官司打了三年。

在這三年中,她的日子並不好過,因為沒有公司支持,她參加任何活動都是單打獨鬥,一路走來分外艱難。別人輕輕松松一步就能跨過去的坎兒,她要費力才能越過去,因為她是負重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