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簽合同(第4/4頁)

八萬一個月,一年的房租就接近百萬。

即便明謙現在對店裏的盈利很有信心,可百萬還是太多了。

五萬的話一年就是六十萬,是明謙勉強能接受的價位。

因為對方不急著出租,生意不好也損失不了多少錢,所以主動權在對方手裏,對方不松口明謙就毫無辦法。

現在他手裏能用的錢也就一百多萬。

租金肯定是年付,付了租金之後短期內沒有錢拿去裝修。

等於他租下來之後還要存錢裝修,年租金百萬的鋪子要閑置很長時間,閑置一天就要虧一天的錢。

如果國內這個節目組靠譜的話,明謙還是想接下來。

接下來之後他才能繼續跟二樓的快餐店老板磨。

“其實我運氣挺好的。”明謙站在櫃台前對幽君說,“雖然國外那群人不靠譜,讓我白高興一場,但國內的節目組又找過來了,可能老天注定了我要掙這筆錢。”

他越想越覺得是這麽回事,臉上的笑容又回來了。

那邊節目組提的要求跟國外的節目組不一樣,國內拍的是綜藝。

要讓明星來當臨時店長,讓他們招攬客人,親自算賬和當服務員,還要有人在後廚切菜。

因為明謙說了鍋底用了自家的秘方,所以節目組也不強求明星去熬。

不過節目組還是問了,秘方他們可以不接觸,但能不能讓明星動手熬鍋底——至少看起來像是明星自己熬的。

明謙在考慮過後同意了。

做戲嘛,能理解。

不過他們的拍攝周期更長,要一個月時間,這一個月明星們必須要完成營業額。

如果完不成還會有處罰。

給的錢是真不少,明謙算了一下,雖然沒有國外的多,但也抵得上自己三個月的純利潤了。

國內節目組趕來以後先不忙著跟明謙簽合同,而是先了解周圍的環境,問常來店裏的食客對這家店的印象,他們也會在店裏吃飯,強忍著食欲去找店內的食客做調查。

在看到幽君和依依之後,他們還詢問能不能讓店裏的員工出鏡。

明謙表示這是另外的價。

“你看看合同,如果沒別的要求我們現在就把合同簽了吧。”導演姓韓,他看起來很年輕,應該還不到三十歲,但說話做事都很利落,似乎浪費一分鐘對他來說都不是可怕的損失。

明謙拿起合同仔細看,確定每一個條款他們都提到過,拿起筆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下周開始拍攝對吧?”明謙問。

韓導點點頭,可能因為談的很快,明謙簽字也夠利落,他笑著說:“嘉賓會提前三天過來,到時候會讓你們互相認識,你還要教帶隊的隊長,告訴他怎麽當店長。”

明謙眨眨眼:“我也不知道該怎麽做店長。”

他這家店都等於是家庭作坊了,他確實不知道怎麽在一家大的餐飲店裏當店長。

韓導:“這個你隨便說說就行了,我們到時候也會安排一些矛盾。”

明謙點頭。

都是有劇本的。

以前他看綜藝還以為都是真的,後來才知道有劇本。

“關於你們店裏的員工出鏡,我已經申報下來了。”韓導,“畢竟他們不是主角,又是素人,我爭取的價格是一個人兩萬。”

明謙看向站在旁邊的依依。

依依聽見兩萬的時候眨了眨眼,也不知道嫌少還是嫌多。

至於幽君,幽君問韓導:“他也一樣嗎?”

“他”指的是明謙。

韓導擺擺手:“他不一樣,他不收我錢。”

畢竟明謙已經拿到了合約的報酬,單人的就不用給了。

幽君面無表情地說:“好。”

如果明謙來了,而他沒來,就等於他們一天只有晚上能見面。

而明謙還能在店裏跟其他人“打情罵俏”。

這不能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