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冤親債主 下(第3/6頁)

萬達聽了,氣的簡直就是一佛出世而佛升天。

要不是邱子晉一直拉著他的袖子,他都差點跳下去,當場給這老頭子一頓連環巴掌,打死這個臭不要臉的了。

因為只有“半個”人證,連個物證都沒有,這本來以為鐵板釘釘的案子,居然成了郭員外“老爺和丫鬟之間不可不說的故事”,以及丁老爺“行善積德救助孤女”的大好事了。

“誰說沒有‘物證’?”

就在此時,楊休羨突然發聲。

“他就是‘物證’。”

他伸手,指著正趴在地上數螞蟻玩的“小野種”。

“滴血驗親吧。”

兩個老爺當庭愣住。

很簡單的,這是個一半一半的概率遊戲,無非看誰是小傻子的爹。

根據滴血驗親的結果,來決定接下來的判罰。

如果是郭老爺的血和“小野種”的相融。那就不算騙奸,只算遺棄罪,結果是郭老爺是被流放兩年。

如果是丁老爺的血和“小野種”的融合,那就是實打實的騙奸,丁老爺被絞死。

萬達心想先不說這這“滴血認親”的方法究竟科學不科學吧。

說到底,這是個心理遊戲。

只要他們兩人中的一個人和小傻子的血融合,那麽另外一個肯定打死都不會再滴血,那麽先做的那個一定會吃官司。

反之,如果第一個人的血和小傻子不融合,也就間接證明了另外一個就是小傻子的爹。

因為傻妞除了他們兩個,不會有別的男人。

只要有人滴血,其中一個必然會死——別說什麽流放兩年不至於死掉,這回邱子晉和萬達一樣,都是動了殺心了。

戲文裏,許仙從杭州被流放到蘇州叫做“流放”,把人從魚米之鄉的江南流放到大漠關外,嶺南乃至瓊州也叫做“流放”。到時候是死在路上,還是死在目的地,那就是看運氣了。

何況以錦衣衛的手段,真的要在路上弄死個把人又不算什麽難事。

左右都是死路一條,這做法太“誅心”了吧。

萬達想通了之後,偷偷地朝著楊休羨眨了眨眼睛。

為你點贊!

半文盲萬達能夠推理出的事情,兩個人精老爺自然也想到了。

之前他們因為爭奪土地廟的事情,把辦事認真的邱子晉給弄去了南京求證。

兩家人還覺得這個年輕的巡按大人是個嘴上無毛,不通人情,只會死讀書,紙上辦案的書呆子,覺得可以拿捏拿捏。

卻忘記了,這巡按大人辦事循規蹈矩不錯。

但是他身邊跟著的,可是殺人不眨眼,做事從來都陰狠毒辣的錦衣衛萬大人啊!

這萬鎮撫所過之處,有人能夠活下來麽?

沒有的事兒!

“不,不……”

眼看真的走上來了一個錦衣衛,一手裏拿著半碗清水,一手拿著一把小刀子,兩個老爺都怕的渾身亂抖。

那拿刀子的錦衣衛走到丁老爺身邊,不由分說地對著他的胳膊劃了一下,鮮血滴入碗底,形成一個血團。

當他走到“小野種”身邊的時候,他倒是猶豫了一下。

“我來吧。”

焦氏拿著刀子,拍了拍“小野種”的肩膀,他不明所以地轉過頭,看到焦氏對他伸手,就乖乖地伸出了胳膊。

焦氏眼疾手快地用小刀子在他右手臂胳膊上拉了一刀,然後將刀子交還給了錦衣衛,又從懷裏掏出一塊方布,在“小野種”叫痛之前,將傷口包紮好了。

“小野種”看了看自己新綁好的右手胳膊,又看了看昨天夜裏綁上的左右胳膊。接著像只小公雞似得撲棱了兩下胳膊,嘿嘿笑了笑,說了句“好看”,繼續趴回去數螞蟻了。

“這就是‘好看’?”

萬達居然覺得自己剛才被傻子誇,也不是什麽開心的事情了。

錦衣衛將滴入了兩人鮮血的水碗小心翼翼地放在邱子晉和萬達面前的案幾上,抱拳退了下去。

萬達,邱子晉,還有一邊的知府,乃至楊休羨都忍不住把腦袋湊了過來。

“快,快點,快點啊……”

眼看兩團血水漸漸靠近,萬達瞪大眼睛,嘴裏不斷念叨著。

明明就彈指一瞬的事情,真的等起來,還是讓人心癢難耐。

地下跪著的人也紛紛擡起頭,屏息凝神地望著眼前的一幕。

終於,兩個血團漸漸地靠近,像是在相互試探似得,先是有兩個小血珠遇到了一起。

接著,就是兩團大血珠相碰撞了……

“小野種”的血,和丁老爺的血珠,最終融成了一團,整碗血水交雜在了一起。

“你就是他爹!你騙奸了傻妞!”

萬達一拍桌子,沖著丁老爺喝道。

他雖然心裏隱隱知道這法子應該不怎麽科學,這結果也談不上板上釘釘

但是管他呢!現在的主要目的是弄死他們!

丁老爺完沒有想到時隔那麽多年,終於“弄清”了這孩子的身世,還是在這樣的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