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2章 新問題(第2/2頁)

擾亂政府單位秩序,違反公共安全,隨便哪一條都可以把他們拘起來,但是能不能構成這些罪狀,這還真說不清。所以平常報道的時候,我們都說的是,依法拘留,至於依照哪條法律,是絕對不會給外界講的。

孟川知道是知道,但是問題也不能不解決,孟川只能勸了句,“各位叔們,要不然,咱們通過合法途徑去辦理此事,不是每個地方都有信訪辦麽,你們要不要給縣裏信訪辦寫一封信呢?”

要是信訪辦能解決好事情,那他們就不會堵門了,“早都寫過了,根本沒有用。”

此時政府機關裏見到警察來了,才慢悠悠的出來幾個人,看樣子是都認識這些人,所以也沒問情況,直接就說了句,“我說過了,你們的事,我們已經報上去了,現在問題正在商量解決辦法,你們別在堵門口了,就算是你們堵門口,問題也解決不了啊。”

這話相當於萬金油式的回答,正在商量解決辦法?那要商量到啥時候啊。

要是一輩子商量不出來,那就一輩子不給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