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官員們的俸祿(一)(第2/2頁)

“啊?哦,回稟大司徒,在下是吏員,不入流的。每月戶部發給在下的是米一石,銀角兩個,布一尺五寸。此外到了年底,還有一個銀角的賞銀。”

看了一眼沉默不語的許弘綱,王誠又道:“大司徒,這是最近一兩年的待遇,以前的話,銀角是沒有的,有的是一塊黑不拉幾的小銀錁子,大約值一兩錢。還有就是寶鈔了。”

“嗯,這點錢,可夠用?”

“當然不夠。大司徒,在下也不隱瞞,歷年來,若不是火耗、各地方官員來辦事時給的打賞,在下是無法在戶部堅持這麽久的。”

“嗯,這個本官是知道的。對你們向求見本官的地方官索要門包,只要做得不太過分,本官也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罷了。”

“多謝大司徒體諒。”

“現在。”許弘綱搖了搖手裏的文稿:“監國殿下準備給全國所有的官、吏增加俸祿。你覺得,如你這一級的吏員,一個月至少要有多少才夠使用呢?本官的意思是,光靠薪俸,不靠那些撈偏門兒。”

“嗯……大司徒,請容在下暫退,稍後給您一份報告。”

“可。”

過了一會,王誠再次入內,向許弘綱提交了一份很詳細的報告。

在這份報告裏,王誠把一個四口之家的日常開銷做了很細致的列舉。

米糧類:全家四口,一月消耗近一石米,0.5元。

副食類(肉、菜、油):0.5元。

鹽:0.1元。

衣服:全家每人每年四套衣褲,一共折合2元。拆分為12份,則為0.17元。

醫藥費:0.2元。

兒子念書的教育費:每月至少0.5元。

房租:0.5元。

各種紅白喜事:按每月兩起,一起至少0.2元算,共計0.4元。

老家老人的贍養,家中貧困親戚的資助:平均到每月,至少0.1元。

其他:包括臨時出行、過年回家省親、給孩子的零嘴、朋友日常聚會、逢年過節給寺廟的香火錢等等,平均到12個月內,大約每月是0.5元。

綜上,一個大明的市民普通四口之家,一個月怎麽著也得有3.5塊銀元左右的收入才能勉強度日。

而且王誠在報告裏反復說明:這已經是最低標準了。比如說,現在不少市民,家中的半大小子特別能吃,光是飯錢這一塊,全家就遠遠要超出一塊錢的預算。而且小孩子長身體又快,這衣服上面的花銷也只多不少。

同時,一旦一個家庭的孩子讀書稍微有點成績,要往更高一級的學校走或者求訪名師的話,那個代價就不得了了,如果按3.5元的預算——全家不吃不喝都供不起。

所以,王誠最後的建議是:如果要全國的吏員光靠工資都能活得體面,一個月的薪酬,最好是五元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