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4章 西南戰鼓擂動(一)(第2/2頁)

“哎呀,這刀,真是好刀!”在座的武人都是跟著劉綎身經百戰的,刀好不好自然一上手就清楚了。

“殿下如此厚待我等,照理末將是不該再提什麽困難了。只是孫大人,這國朝的法度如此,末將麾下的本鎮兵每日能行三十裏已經是很不錯了。便是為了太孫殿下,每日行四十裏呢?三月之內,還是趕不到木邦啊。”

“呵呵,劉帥勿憂。本官先請問,若是一路上不必擔心吃食,那劉帥的兵每日能行進多少裏?”

“嗯,這次朝廷要末將統禦滇黔蜀三地一鎮三衛共一萬兩千人南下。本將的本鎮兵若是不考慮糧食,每天可以行進六十到八十裏。重慶衛出兵主要就是馬宣撫(秦良玉的丈夫馬千乘)的石柱白杆兵吧,每天也可以走這個裏程。至於廣南衛和洱海衛嘛,他們離木邦比末將近得多,便是每天爬二十裏,三月之期,也是足夠了。”

大明朝建立初期,朱元璋對全國軍隊實行的是衛所制度。其基本組織架構為:小旗、總旗、百戶、千戶、都指揮使。衛所兵平時耕耘軍屯,戰時由朝廷派遣高級軍官,在衛所各級官員組織下,集中起來出兵作戰。按照老朱的構想便是,一方面是吾養兵百萬,不費百姓一粒糧,可以大大節約經費。另一方面則是防止武將長期鎮守一方,從而形成藩鎮。

但是大明朝運轉了兩百多年,衛所制度其實已經瀕臨崩潰。先不說衛所的官員紛紛由中下級軍官退化為地主老財,也不說衛所兵要麽逃亡要麽淪為佃農。單是外敵入侵,朝廷才臨時派遣高級將領這一條就在北方邊境不適用。

所以到了宣德年間,面對恢復了元氣的蒙古,明朝政府就不得不在陜西、山西設置常任總兵——這是明朝軍鎮制度的發端。

到了嘉靖年間,倭寇肆虐東南沿海,幾十個衛所一片糜爛,完全無法有效抵禦倭寇。明朝政府不得已在東南沿海也推行軍鎮制度。

所謂軍鎮,其兵源,一部分來自衛所兵,一部分來自招募。軍鎮兵和衛所兵最大的區別是:衛所兵是自帶幹糧去打仗,而軍鎮兵國家是要發軍餉的。而且軍鎮的各級軍官:守備、都司、遊擊、參將、副將、總兵等。其將領是常設的。

這樣做,戰鬥力是提高了,但是國家的負擔也增加了,同時,也容易形成兵為將有的局面。

(附帶說一句,天啟年間,由於東北局勢越來越惡劣,國家財政越來越吃緊,九千歲為了收支平衡,就把東南方的軍鎮給取消了。然後這些軍鎮裏的精兵悍將全都去做了海盜,成就了鄭芝龍的威名。)

總體而言,現在的大明,是軍鎮與衛所制度並存的。一般情況下,軍鎮兵比衛所兵的戰鬥力要強一些。

但是衛所兵也有例外,比如石柱的白杆兵。

但是不管怎樣的強兵,總是要吃飯的。在持續長時間的強行軍中,更要吃飯。

“劉帥,還請讓諸位將軍暫且在帳外等候,本官有密語相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