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驚才絕艷(第2/2頁)

某幾個腦洞大開的妖族癱在座椅上,深深呼出一口氣。

不會不會,真能這樣,吳承恩首先就寫一個軍隊的齊天大聖了。

此刻,所有在現場的妖族無一例外,祈禱自家太子能將林稚水殺死。眾所周知,寫書的人死了,他們的召喚物就要被迫鎖在書裏,無法出現。

而受到期望的九辭,正在努力先扛過李白的劍氣。

九條尾巴迅速在他周身護成密不透風的罩子,擋住噴湧的劍氣,“轟隆隆”好似巨浪沖擊巖石,不知是巖石撐住一層又一層的浪花,還是海浪擊碎巖石。

“嚓——”

怪異聲響後,一條白色的東西被風卷著出來。

是狐尾!

狐狸尾巴斷了!

李白身形挺拔,墨發隨風飄拂,只用一根發帶隨意地紮起,所有人都凝望著他,被他持劍的風情所迷。

是生靈刻在靈魂深處,天生對強者的向往。

有人喃喃:“青蓮劍仙,就該執劍的……”

然後,李白念詩了。

林稚水沒聽過這首詩。這樣集了天地之毓秀,山川之鐘靈的詩作,仿佛只是李白胸中的一口氣,乘著興,瀟灑而出。

他的詩句一出,才子們眼裏再沒有其他,縱使方才多麽驚慕於青蓮劍仙的劍意,此刻皆被那首詩奪了心神,魂不守舍地在腦中逐字逐句地品讀,就連李白念詩後,劍氣威力更上一層樓的效果,都不被他們放在心上了。

林稚水臉上有些發燒。

他在上輩子寫小說時,經常用一個成語,“驚才絕艷”,意思是“才華驚人,文辭瑰麗”。但是他總隨便用,用在修真天才上,用在校園學神上,安排的那些特別有天賦的主角,都會讓他們被小說裏的人物如此驚嘆,誇耀。這個成語太漂亮,也太適合望字生義了,基本上不去查字典的讀者,在文裏看到他形容劍修、法修、江湖新秀、魔法天才,都不會想太多。

而如今,林稚水知道,自己再沒辦法將錯就錯了。

見識過李白的詩,誰能不覺得“驚才絕艷”,是為他量身定做的?

讀書人注意著詩句,李家人發現自家先祖的劍意比之前更銳利後,簡直像是被人當眾打了一拳,呆立當場。

“你們真的不跟我學詩?”

“比起我的劍,我的詩才是至寶。”

“行了,不學便罷,不論學不學,我都會傳下劍術,不必覺得要為了學劍,強逼著自己來上詩文課。”

先祖的故事都記載在藏書閣中,其中有一則小故事,描述了當年青蓮劍仙要教導學生,眾人蜂擁而至,皆想要學他的劍術。這故事原本是想贊賞青蓮劍仙的劍實在太過驚艷眾生,人們被其劍奪目,心心念念,再看不見其他。李家人曾對此津津樂道,為這個故事裏表達的意思自豪了八百年,如今有一個算一個,臉紅得滴血,

他們這算什麽?撿了芝麻丟西瓜?不對,是兩個西瓜,一個沙瓤,一個脆瓤,但是他們誤以為沙瓤那個是壞瓜,不如脆瓤。

李家家主捂著肋骨,感覺那裏隱隱作痛。

這種本來可以擁有一座寶山,卻硬生生拿藏寶圖去墊桌角的感覺……艹,心肌梗塞了!

先祖,我們現在後悔還來得及嗎?

李家人還能後悔,妖族太子卻沒辦法了,李白的劍氣經過加持後,立刻摧枯拉朽般連破了他八尾。一條條尾巴斷裂,狐妖的血穢了一地。

關鍵時刻,妖族太子身子一晃,險險避開要害,劍鋒輕飄飄地落下,如筷子入豆腐那般,輕易地削去了狐妖一臂,只差一點,就能斬下他半具身體了。

饒是如此,也是削去大片皮肉,瑩白的肋骨希微顯露空氣中。

“可惜了……”

李白的聲音幽幽嘆下,落到妖族太子耳中,令他全身狐毛豎起。

“好劍法!”西門吹雪神色格外凝重。

他拔|出了自己的劍,劍意湧動。

林稚水揉了揉額角。他相信西門莊主臉色凝重,不是因為要對付妖族太子,而是在想自己接下來的那一劍,和李白相比,是勝出還是負敗。

林稚水看向妖族太子的眼神,頓時憐惜無比。

你好啊!試劍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