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百世之功(第2/3頁)

“乖乖……”阮小七沉默了許久,才忍不住吐出來:“這小子的腦袋瓜兒到底是怎麽來的?居然有那麽多利國利民的東西?咱們梁山當年要是有這些,早拿了民心當新朝去了,還用得著去給皇帝老兒賣命。”

皇帝老兒秦一號早知道這人素來是狗嘴裏吐不出象牙的,又一向對能人異士十分容忍,被人說“缺少恩德,心似虎狼”也能寬容地封對方為國尉,掌管全國的軍隊,此時聽得阮小七這般大逆不道的話,連眉頭都不皺一下,只瞧著林稚水清瘦的背影,意味深長:“朕有些好奇,在他筆下,會如何發展秦朝了。”

阮小七本來是大馬金刀地坐在高巖上,聽得這話,身子一歪,就想提醒林稚水,然而從腦子裏聯系了好幾下都聯系不上,對方沉迷寫書,沒注意他的連接。阮小七覺得,這可就怪不得他了,大不了以後林兄弟被秦始皇帶十萬兵馬俑催稿,他劃船帶林兄弟從水路跑。

而皇帝老兒李二號簡直見獵心喜,連說了好幾下“此子大才”,看林稚水的眼神,比看到他媳婦兒還火辣,再一想自己如今也不是皇帝了,又不能將林稚水帶進書裏,臉色簡直如喪考妣。

就連郭大俠也遺憾連連,“林兄弟怎麽不是我們宋人呢?有林兄弟在,大金和蒙古又算的了什麽?”

吳用感慨:“此界天子真是得天所鐘,有林稚水降世,天命此子開百世啊。”

阮小七嚷嚷:“百世哪裏夠,必要開千世,萬世,永世留名!”

太宗皇帝“嘖”了一聲,“差點忘了,那小子以後要當別人家的臣子。”

“他也配?”嬴政平靜地訴說。誰也不會覺得他口中的“他”是林稚水。

李世民輕微地松了口氣,“始皇早有妙計?”

畢竟他和林稚水也是榮辱系於一體了,林稚水去給別人當臣子,讓人得知唐皇也在,這算個什麽事兒?不成不成,得把這事滅在萌芽裏。

“他是朕的學生,是朕親手打造出來最鋒利的那把劍,普天之下,誰配掌握?”

嬴政垂下眼瞼,凝望著自己黑如淵水的長劍。

——除了他。

但是他的大秦已經不在了,又無意再建立一個大秦,就由著那柄劍高高懸於青玄之上,無人敢觸其鋒芒。

李世民心臟猛然緊縮。似乎是躍躍欲試般,提出一個建議:“不如,我們教他怎麽當皇帝?”

來啊!造反啊!這個他熟!門清兒!雖然他那個操作叫篡位,但是,四舍五入也差不了多少。

嬴政話也不說,直接擺出一個嫌棄的表情回應他。

李二納悶:這是什麽意思?

郭靖瞧瞧這個,瞧瞧那個,沒人出來說話,便發揮他憨直的本性,摸了摸腦袋,笑道:“林兄弟對榮華富貴不在意,他不想當皇帝。”

太宗驚訝:“還有人不想當皇帝?”

郭靖扳著手指數,“林兄弟以前說過,當皇帝沒意思,起得比雞早、睡得比狗晚、奏章批不完、朝會開不盡,全年無休,有什麽大事,下罪己詔不說,還得花內庫倒貼錢,誰當皇帝誰是傻逼。”

最後這句話一聽就是林稚水的手筆,雖然他們不知道“傻逼”是什麽,但是聽著就不是什麽好話。始皇帝當場臉黑了,然後,口無遮攔的小子就被踢了尊臀,兔子似地躥開。

太宗笑得眼淚都出來了,“果然還是個孩子。”

真的當上過高位的人,哪有那麽容易放棄的。就像讓你當過宰相,一人之下萬人之上,誰都捧著你哄著你,忽然被一貶到底,成為七品芝麻官,以前看不上眼的,都要點頭哈腰,誰能受得了?只有少年人才意氣飛揚,敢於輕賤王侯,自信天下何處不能去。

但是,挺好的。

昔日太宗,今日天策上將望著紅衣少年,仿佛透過他看到了年少時的自己,“不當皇帝也不錯。”

話匣子打開了,李世民便多說了兩句,“朕當日那麽快出現,也不僅僅是想要嚇他,更多的是,他寫朕馳騁疆場的模樣,朕……很喜歡。”

那是全書最張揚肆意的情節,秦王只身縱馬去城下誘敵,銀甲黑馬,笑得狂傲,“吾秦王也,誰敢上前!”盡管史書上有記載過那段,可由林稚水寫出來,卻不僅僅是復述。

李世民忍不住想,如果是林稚水,恐怕他也會狂妄地沖過去,來一句:“林稚水在此,有本事就放箭過來!”

這樣眼睛有光的少年,就不該推到官場去,那裏是最腥臭的屠宰場,將裏面的人肚皮破開,全都是漆黑的墨水,一個個壞得流油。哪怕是他,當上皇帝後都得學會妥協和忍讓,不似以前當將軍時,想殺就殺,想沖就沖,看誰不爽,一馬槊挑過去,放在旗杆上掛三天,多麽快活。

李世民又是感慨,又是欣慰:“這是‘立言’,他有了這本書,縱是不入官場,皇帝也得敬他三分,不然就等著天下人戳他脊梁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