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升舍之試

官兵們把流寇的屍體搬走, 手軟腿軟的小年輕們蹣跚著下山,走路搖搖擺擺, 喉頭喘不出話來,只能大口呼吸山林中的新鮮空氣。

主簿替兒子整了整散落的頭發,拍了拍他的肩頭,“好小子!”

“阿爹……”兒子小聲:“我想退學了。反正我們家裏也不缺那二兩銀子。”

他重復地誦讀:“我想退學,阿爹,我想退學, 嚇死我了,真的太嚇人了。”

主簿看了看兒子沒有血色的嘴唇, 卻是出乎意料的拒絕了他,“不行!你必須留在這個隊伍裏!”

“為什麽!我們家又不缺那幾頓肉!”

主簿嘆息一聲:“讓你去念書,你又不肯念,十七就該服兵役了,驟時,什麽山匪、飛賊,甚至有可能會來幾只膽大妄為的小妖,都得是縣兵去擒拿, 等到了那時候,你再鍛煉身體, 習慣傷亡,就晚了。”

“啊?為什麽會晚了?”

“進了縣兵, 可不會抓一群盜匪讓你站著拿槍|刺,當靶子練,都是聽到哪個地方有匪徒,直接給刀給槍,領你們去, 舊兵混雜著新兵,聽號角聲沖鋒,不沖就是死,當逃兵要被判刑,一場下來,活著的就是好兵。”

這樣子的事情,主簿看得多了,對著自己兒子說這段話時,竟也顯得涼薄無情。

兒子與他冷冰冰的雙目對視時,不由得抖了一下,一種受傷動物的本能令他低下頭去,觀看自己並不堅實的雙臂。

就在剛才,正是這雙略顯瘦弱的臂膀,夾著長|槍將一個壯漢刺死。

……或許,他並不是不能做到?

短暫的害怕暫時退去後,便是一種殺匪的成就感,以及後知後覺的,留在林稚水手下似乎並非是無法忍受的事情——生活在近邊境的縣城裏,伴隨著時不時有人失蹤,主簿的兒子可不是那些天真的以為這是個太平盛世的人,如同他爹說的那樣……“阿爹,你說的對,那我還是留下來吧。”

現在能逃避,兩年後的兵役總跑不掉了。

主簿欣慰地笑了,“好好學,他對縣令大人說的話沒有錯,你好好學,兩年後必能成為精兵。”

精兵,就代表著不會被隨便派去當炮灰。

兒子用力點頭。

這一次外出訓練,令林稚水驚異的是,事後退出的人居然寥寥無幾。

主簿的兒子笑著說:“師傅,你可別小瞧我們,我們識好歹的。哪怕去酒樓裏應聘當洗碗工呢,有經驗,洗得更快更幹凈的,被選中的幾率也更大。”

若說之前他們只是為了錢,那一次意外的剿匪成果後,他們就敏銳意識到,這是一次往上爬的機會。

現在,他們是為了自己而訓練。

“好!”林稚水掃視著眼前存留的四十五人,“既然你們願意相信我,那就繼續——全體都有,稍息!立正!”

四十五人齊刷刷行動,遠遠望去,賞心悅目中又帶著令人駭目驚心之意,如果不是清楚他們只被訓了二十天,都要以為這是一支精銳之師了。

到了開考前前一天,林稚水領他們做了個閱兵給陸縣令看,華夏的閱兵儀式,放在現代,也是能令萬國震撼的場面,陸縣令站在高台上觀望時,臉色不斷變化,又是震驚,又是欣喜,又是滿意。

林稚水凝視著他的神情,心裏就知道自己這一出是穩了。

待到閱兵結束,便對陸縣令道:“縣令大人感覺如何?”

“好!非常好!日後入兵伍,必為軍中悍勇,林稚水,你的確是送了我一份大禮啊。”

林稚水笑道:“還有更大的禮物呢。”

少年素來是有仇十倍報,有恩亦是十倍報,他從袖中拿出一張卷軸,遞給陸縣令。

陸縣令略帶不解地展開,僅粗略瀏覽,便激動得雙手發顫。

林稚水:“上面記載的是我總結的練兵之法,可對縣令大人有用?”

陸縣令頻率極快地點頭,“有用!非常有用!”

林稚水彎了彎眼睛。

*

一道道黑影掠過山巔,閃電般,山中傳來陣陣吼聲,投入萬丈深淵,回響來可怖。

“洞主!”黑影甩尾,半跪拱手,如人朝拜。

雲的陰影掠開,一點一點剝出金光燦燦,照亮了女妖發頂絨絨的狼耳,她懶懶地斜臥人皮石榻,雪白胳臂墊在潑墨長發下,眼眸狹長,流轉嫵媚,“孩兒們,打探得如何?”

再一看,原來底下跪著的,都是一頭頭山狼。

其中一頭尾巴抖了抖,如水波逆上,光圈晃過,便成了陰沉著眉眼的青年,“回洞主,打聽過了,明天就是人族一個重要日子,驟時,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會集中在他們稱為考院的地方。”

“哦?”又是一片雲過來,遮住了光明,黑暗中一雙雙幽綠的眼眸吐著兇光。只聽得女聲嬌媚地低笑,“那就等出榜日吧,到時候,防備更是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