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本來只想找個好姑娘和他過日子,順便供他了解一下生理構造,結果他艷福齊天,一個曠古爍今的大美人落到他的網兜裏了。

雖然沒面子的事幹了一路,但令主覺得為了順利娶到媳婦,這點委曲求全不算什麽。

善妙界的吞天,外界傳得很厲害,其實這是種很蠢的怪,千百年來換湯不換藥的招數,基本只能騙一騙路過的外地人。令主先行一步,入牌樓後正遇見它坐在地上擺弄沙盤。某種程度上來說,他們的愛好有點像,吞天用沙子鋪出一條新路,引人入歧途;他用兩根筷子搭出一座城,魘都是他興趣所致的產物。

他拿腳踢了踢那怪物,它擡起頭,呆呆的兩只眼,鼻子小得幾乎看不見,一張闊嘴占據了臉的一大半,一開口,聲如銅鐘:“白準……幹啥?”

梵行刹土上的妖鬼,見了他至少要尊稱一聲令主,只有這只吞天,多少次了,都是賊大膽,直呼他的姓名。

他喝他:“叫我令主!”

“我令主。”吞天咽了口唾沫,“幹啥?”

那張呆臉,簡直讓人看不下去。他彎腰,居高臨下問它,“你又在玩沙子,又想害人!”

吞天眨巴了一下眼睛,因為他的黑鬥篷太大,從頭到腳遮了個嚴嚴實實,它看不見他的臉,所以看得很用力,像在瞪人。

“我餓……你幹啥?”

來來回回就是幹啥幹啥,沒有別的話可說了。他叉著腰,兇神惡煞斥它,“走,到別處玩去!”

吞天似乎有點怕,看了他一眼,試探著伸爪攏攏它的沙子。

轄下的妖怪不聽話,那還得了!令主生氣了,一腳踩爛了它的沙盤,在它腦袋上狠狠敲了兩下,“看什麽看!走走走,不走還打你!”

吞天沒有辦法,像傻孩子遇見了恃強淩弱的孩子王,委屈巴巴抱起它的沙盤,一步三回頭地離開了。

所以入妙善界必遇吞天,這種事不會再發生了。他回到那個隊伍裏,聽他們談起客棧夥計耳朵後面的痦子,沾沾自喜著。危險他已經為她掃清了,現在不論住哪裏,都不用害怕。不過她是個比較謹慎的人,就算後來途經真客棧,也沒有住進去。照她的話說,“人生地不熟,每一個妖怪都很危險,不到萬不得已,不要和它們打交道。”

其實她太見外了,成見是因為沒有深交。以後這裏就是她的家,時間久了,她會發現這裏的好。梵行刹土當初也是凈土,後來被拋棄了,才逐漸變成了穢土。不過惡也惡得真實,不像閻浮,更不像中土,虛頭巴腦的,人和人之間連起碼的信任都沒有。

夜風吹拂,今晚夜色很好。令主背著手,遠遠跟著他們,他不善交際,更不知道怎麽和姑娘攀搭,所以就保持這樣若即若離的距離,自己感覺很自在。

心情不錯,悄悄踢了一顆小石子,力道沒有控制好,滾得超過他們了。他一驚,忙看向她,她的臉上有難辨的神色,不知在想什麽,可能已經發現他了。

這麽揣度,愈發慌張,他裹緊黑袍跑開了,只聽見身後有人喃喃:“妖的好奇心真是重呢,都跟了我們一路了。”

多嘴的人是振衣,令主覺得有必要的話,可以考慮一下殺人滅口了。

無方倒很寬容,她笑了笑,星光下的臉,從高處看下去尤其明艷。她說:“只要沒有惡意,它願意跟著就跟著吧。”看看,這就是區別,靈醫見過形形色色的妖精和鬼怪,知道如果要害他們,他們根本沒有機會踏進梵行刹土。

三個人暫且還是要相依為命的,他們露宿野外,生了一堆火。刹土和瀚海的不同之處在於瀚海裏幾乎沒什麽野味,刹土上兔子獐子遍地走。可惜瞿如這怪鳥不靠譜,到最後只帶回來幾只田鼠。他看不過眼,趕了一群黃羊過來,葉振衣挑了其中一只,手起刀落把羊給宰了。

令主蹲在一旁看,發現這人像個幹大事的。據說以前是道士還是天師?後來被吞了道行才投靠艷無方。照這手段,得虧落難了,否則肯定是個大麻煩。

他對師父倒是很孝敬的,肉烤熟後撕下最嫩的那塊遞過去,師父的手不慎碰到他的,他不聲不響轉過頭,在暗處紅了臉,全被他看見了。

不得了,早就覺得女師男徒不是什麽好事。作為曾經有過被悔婚經歷的人,發現自己的未婚妻和別的男人走得太近,足夠讓他感覺天塌地陷了。

怎麽辦呢,令主垂頭喪氣坐在遠處的巨石上,心裏很懼怕,倘或再被辜負一次,那以後都不敢動娶媳婦的腦筋了。他撫撫自己的膝頭想,不行就搶親吧,明搶。女人應該比較喜歡有權有勢又霸道溫柔的男人,他覺得自己很符合這種人設。那個落難的徒弟和他比起來,差太遠了。

啊,清風、繁星、還有落寞的令主……要是能把那個男徒弟扔進酆都多好。他怏怏收回視線,開始考慮設計一個什麽樣的初見能給她留下深刻的印象。正想得入迷,忽然山野間有嬰孩的哭聲傳來,他支起身望向他們,他們果然都站起來了。瞿如鼓起雙翅道:“有人作妖,師父稍待,我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