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軍備競賽

該殺的殺,該流放的流放,該撤職的撤職,整個1887年維也納政府都在清理蛀蟲,沒收非法產業。

伴隨著反腐打黑大案的落幕,共有10286名人犯被處決、96412人被流放,還有不計其數的人被罰款、警告。

包括政府內部查出的貪腐官員1274人,主動投案自首7421人,處決罪大惡極者76人,流放犯官376人,所有涉案人員全部撤職,沒收贓款4756萬神盾。

坦率的說,涉案金額比弗朗茨預估的要少得多,人均涉案金額也就五千多神盾,很明顯豬還沒有養肥。

難怪大家喜歡反猶,和沒收猶太人的資產相比,官僚們的貪腐都只是小兒科,完全不在一個档次上。

當然,這和維也納政府的反腐力度有關系。大部分人都不敢直接行賄,利益輸送的門檻又太高,擋住了很多人發財的路。

神盾的購買力還是很牛逼的,對一線公職人員來說,千兒八百的行賄金額根本就碰不到,他們手中的權力有限。

就算是有人送禮,一般也就幾神盾、或者是十幾神盾,最多也不過幾十神盾。

一共就這麽點兒錢,要繞一個大圈子玩兒利益輸送,明顯不現實。

這麽一來,他們的灰色收入就只能來自上面的分潤了。畢竟他們是直接操作者,想要交易順利進行,少不了要封口。

拿到的也不是現金,多是各種打折卡、代金券,很多還是以部門福利名義下發的。

從法律上來說,這還構不成受賄罪,他們真正的罪名是知情不報和瀆職。

這也是自首官員一大堆的原因。畢竟在查出來前主動交代了,“知情不報”的罪名就沒了,“瀆職”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開除公職就算完事。

涉案人員多,被抄家的實質上也就是那些問題嚴重的高官,這麽算沒收的4756萬實質上也不少了。

人均抄家所得高達13.5萬神盾,要是反腐案再晚幾天爆發,就是人均半噸黃金,妥妥的大貪官。

對這個結果,弗朗茨還是很滿意的。對比繼位之初,“十個官僚抓九個,還有漏網的情況”來說,現在可是取得了根本性改變。

案件結束了,可是後續影響才剛剛開始。最直接的影響就是社會治安大幅度好轉。

不能說夜不閉戶,至少收保護費、放高利貸的都消失得無影無蹤,就連街頭的小混混都很少出現了。

殘酷的現實告訴了中二少年們,混黑社會是要付出代價的,當老大就更是半只腳跨入了地獄之門。

這也算是一場大型普法教育課,維也納政府用上萬名罪犯的生命鑄就了法律的威嚴,社會不正之風得到扭轉。

全歐洲都在為奧地利的大手筆而震驚,連帶著反猶運動的風頭都被壓下去了。

一次性處決上萬人,這個結果足以令很多人頭皮發麻,輿論也是眾說紛紜。

支持者認為:奧地利政府維護了法律的尊嚴,處決罪犯都是經過正規司法程序審判的,值得全世界學習;

反對者則認為:奧地利政府不尊重生命,沒有給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這是對人權的褻瀆。

雙方吵得是不可開交,報紙上隔空對戰,線下的辯論會、學術研討會,都是雙方的戰場。

好吧,維也納政府還是掏錢公關了,要不然光支持法制的力量,早就落入下風了。

受此影響,1887年進入奧地利外資總額較之上一年度下降了46%,與之相反的是流出資本,反而增長了21.2%。

主要是猶太資本家撤退了,別人看不出來,他們這些當事人還是非常明白的。

維也納政府對普通猶太人確實很友好,可友好的背後卻是為了民族同化。

對他們這些阻礙民族融合的存在,可是一點兒也不客氣,尤其是維特斯伯爵這位老朋友,下手更是一個狠辣。

可抓可不抓的——抓,可殺可不殺的——殺,全部都是嚴懲不貸,就沒一個手下留情的。

這一點從被處決流放的名單中就可以看出來,確實是按照奧地利法律處置的,問題是上面猶太人數量太多了一些。

完全安分守己的資本家確實存在,但那是極少數,大部分資本家或多或少都進入到了灰色地帶。

調查組明顯對他們進行了特殊照顧,很多隱藏起來的問題,都被給拔了出來。

明知道被針對了,他們也無能為力。相比其他歐洲國家,這還是講規矩的。

想要不被區別對待,那也非常簡單,只要放棄傳承,主動融合進去就行了。

事實上,奧地利的猶太人早就分裂了,這次突如其來的打擊,只是讓問題更加明朗化。

離開的只是一部分不願意安於現狀的主,大部分普通人已經不願意繼續漂泊,畢竟走出去也看不到前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