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表決,這不是弗朗茨的創新,在歐洲早就有了,他不過是學習了一下前人的先進經驗。
奧地利有資格參與決策的都是部長以上高官,主要目的還是為了權利制衡。
弗朗茨不是愛攬權的人,大部分的政務都被他丟給了內閣,為了避免被架空,他在政府擴大會議上又增加了一項民主表決。
部長級以上官員,都是皇帝親自任免的,正常情況下是不可能被收買的。他們都是內閣大臣的候選人,在接受內閣領導的同時,又分了內閣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