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法律武器

3月21日,維也納政府又出台了《土地租賃法案》,規定了農民對土地擁有租賃權,最高租金不得超過土地收益的百分之五十。

這是為了保障農民最基本的生存權益,如果不進行限制,估計要不了多久又要爆發饑餓爆動了。

3月22日,維也納政府出台了《農奴安置保障法》,要求貴族給釋放的農奴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解決農民的就業問題。

即:不得剝奪農民現有房屋的居住權;將土地租賃給農民,或者是雇傭農民保證就業問題。

為了避免資本家貴族的趁火打劫,1848年3月23日,維也納政府出台了《禁止高利貸法案》。

法案規定:奧地利境內任何模式的貸款,年利率均不得超過百分之三十五;針對農民、工人等弱勢群體的貸款,年利率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五。

任何個人貸款,均以實際到手金額計算利息。

自1848年5月1日過後,任何高利貸合同均視為無效合同,不具備法律效應,也就是說可以不還了。已經簽訂的高利貸合同,法律只保護合法範圍內的收益。

這是防患於未然,實際上在制定這部法律的時候,內閣成員根本就不認為貴族會趁火打劫,通常這種事情只有資本家才會幹。

好吧,在這個問題上弗朗茨沒有和他們辯論,大貴族是肯定不會幹的,這麽一點兒收益,還不值得臟了他們的手,小貴族就說不定了。

貴族當中也是有窮人的,每年歐洲都有一批貴族破產,這些人可顧不得什麽貴族榮耀了。

既然是打擊資本家,那麽這部禁止高利貸法案,當中自然就有很多對違法者的不利條款了,比如說處罰力度那就大的可怕。

只要逮著放高利貸的就先沒收全部財產,順帶監獄裏面走一遭,最低三年起步,無期不是夢。

3月25日,維也納政府又出台了《最低工資法》,這是《勞工保護法》的附屬法案,規定了最低工資標準。

因為各個地區的經濟發展情況不同,最先公布只是維也納地區的最低工資,即:男工每周4.5盾,女工每周2.5盾,童工每周45克萊茨。

(備注:這裏的1盾=11.6928克白銀=60克萊茨)

弗朗茨還是非常務實的,沒有制定出一個超出實際情況的工資待遇來,這個工資標準僅僅只能滿足他們生活所需,工人如果想要更好的生活依然需要加班。

包括最令他厭惡的使用童工,一樣沒有得到解決。

沒有辦法,現在奧地利的現狀就是如此,禁止工廠使用童工容易,但喪失經濟來源過後,這些孩子們的生活就是一個大問題了。

不過這些法律依然有積極的作用,小幅度的提高工人的待遇,保障了工人們的生存需求,當然這僅僅只是保障了生存權。

想要獲得更好的生活,等生產力進一步發展吧,這是社會現實所決定的,不壓低人工成本,企業的產品將會喪失競爭力。

……

可以說,1848年是奧地利的立法年,弗朗茨或許是法制社會待慣了,非常熱衷於立法。

光3月份,弗朗茨就頒布了十五部法律,幾乎他攝政過後,每天都有新的法案出台。

從最初的廢除農奴制開始,到了後期工人權益,那都有專門的法律法規。

別的作用姑且不論,這些法律先將奧地利的改革派給忽悠的一愣一愣,所有人都認為這次的改革力度必定是驚天動地的。

弗朗茨成功的通過立法轉移了民眾視線,因為法律的覆蓋面太廣,在出台法律的同時,也滿足了農奴和工人的利益需求。

民眾和政府的對立情況得到改善,不知不覺中革命喪失了群眾基礎,當然目前只是維也納地區最先發生轉變,別的地區還需要時間發酵。

這些都是未來的事情了,剛剛奧地利政府收到了一個好消息,3月18日柏林革命爆發了,普魯士也陷入了革命浪潮中。

光自己倒黴,那個心情肯定是不愉快的,這個時候又多了一個倒黴蛋,大家的心情就舒服多了。

當然了,擔心普魯士王國趁火打劫才是最主要的因素,現在柏林革命爆發了,普魯士自顧不暇自然不可能在這個時候搞事情了。

眾人的好心情沒有持續多久,捷克地區又鬧了起來,不用想弗朗茨都知道,捷克地區的大資本家都是奧地利人,這要是沒有他們的影子才怪。

現在不僅要建立一個統一的捷克議會,還有建立獨立的國民自衛軍,同時還要求捷克語取得和德語同等的地位。

毫無疑問,這種分裂國家的要求是沒得商量,維也納政府不可能同意讓奧地利分裂。

現在情報人員正在記錄參與這次活動的貴族、資本家名單,弗朗茨已經準備對捷克地區動刀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