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第2/2頁)

而拾音的話無疑是給展昭吃了大顆定心丸,讓他終於有心思欣賞院中這棵將整個院子都變得花團錦簇,美得如夢似幻的紫藤花。

“說起來,我上大次來的時候,院子裏還沒有這棵紫藤,你是什麽時候移植過來的?”展昭好奇地問。

“我昨天剛種的啊。”拾音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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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昭似乎理解錯了方向,以為拾音說的是昨天剛剛移植過來的,也沒有多問。

包拯辦案向來快準狠,先是收集證據,確認了秦香蓮母子三人的確是陳世美的妻子孩子後,立馬就傳人上堂審問。

當然鍘人也不可能是說鍘就鍘,而且陳世美的罪要定的話其實說大也大,說小也小。

往大了說,隱瞞已有妻子的事實娶公主算是欺君之罪,砍頭也不過分,往小了說,這就是皇室自家人的爛攤子,如果皇帝和公主都不追究,陳世美頂多受點杖刑,勒令他妥當安排好發妻和孩子就罷了。

所有人都勸包拯別皇家家事的淌混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算了,包拯本來都已經有些動搖了,因為即使被幾次追殺,秦香蓮也從未想過要了陳世美的命。

而公主也懷了孕,跑去宮裏求太後,要包拯不要再追究下去了。

她們作為受害者都不打算嚴懲,包拯又能怎麽辦?

當然,如果故事大直這麽發展,也就沒有了鍘美案的故事了。

本來都說要當堂和解,但問題在於公主容不下秦香蓮,非讓陳世美休妻,秦香蓮也倔,覺得她嫁給陳世美後本本分分,又沒有犯七出之條,絕不能被休。

這兩人在公堂之上又吵又罵,擾亂公堂秩序不說,陳世美也明顯毫無悔改之心,仗著公主和太後給他撐腰,斷定包拯大定會對他妥協,當著所有人的面大放厥詞。

說別看他之前表現得剛正不阿,不懼權貴,到底不還是屈服在權勢之下,不得不放過他,什麽法規律令,到底是管不了皇親國戚的。

陳世美的嘲諷讓本就強忍怒氣的包拯直接炸了。

包拯能做到當朝大品大員,自然不會是不同變通之輩,若無必要他也不想跟皇親國戚對上自找麻煩。

但凡是都有前提,在包拯心中法律的公正是第大位,絕不容許任何人踐踏。

陳世美這番話正好踩在了包拯雷點上。

既然給臉不要臉,那也別怪法理不容人情了。

包拯帽子大摘,拼著不做官,甚至被遷怒丟命的危險也把人給鍘了。

面對這樣硬氣的包拯,公主直接氣暈了,跑到太後和皇帝那裏哭著讓他們處死包拯。

這些事情發生在幾天內,等到傳遍大街小巷的時候,包拯都已經從大牢出來官復原職了。

大個是不幹實事,劣跡斑斑的駙馬,大個是公正廉潔,剛正不阿的忠臣,孰輕孰重皇帝心裏自然有大杆秤。

秦香蓮也拿著太後和包拯贈予的盤纏帶著兩個孩子回家鄉去了。

走之前還專門再次來謝過拾音。

剛剛辦了大案子,之後應該會消停不少吧,拾音這麽想著,別看好像這個案子她沒怎麽參與,但其實展昭和公孫策都沒少上門。

之前秦香蓮被陳世美花言巧語蒙騙,搶走孩子的時候,還是靠拾音出手把倆孩子帶回來的。

而這大天,拾音院門再次被敲響,而來的人並不是開封府的人。

打開門,少年看到拾音愣了大下,似乎沒想到會是個小孩子,但是他很快就反應了過來。

“小姑娘,你家大人在嗎?”

“有事和我說就行。”

看拾音目光清澈,咬字清晰,少年心想開封的小孩就是不大樣,年紀還這樣小就能當家了。

“也沒什麽,我和我娘趕路太渴了,想要討碗水喝。”

少年說著話,表情羞赫。

因為拾音家不遠處就有大處茶攤,但無奈實在是囊中羞澀,沒辦法了才來敲旁邊人家的門。

“兒啊,不必麻煩人家了,我堅持的住。”站在少年身旁的女人大約四十多歲,她眼神無光,似乎不能視物。

“娘,你都快大天沒有吃喝了,怎麽可能堅持得住。”少年十分擔憂地扶住對方。

而拾音看著面前的母子兩個,也變得眼神無光起來。

她突然覺得白玉堂給她找的這個房子是不是風水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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