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6章 大明商業銀行構想(上)

這群歐羅巴人都得到了妥善的安置。

除了金普森和佩利埃這兩個進入到大明工部的科研部門以外,其他的人也都有了各自在大明的新生活。

這群商人將會進入到商部和皇商總會,為完善大明商業活動的立法而發揮余熱,並且為大明開辟海外貿易。

畢竟眼下大明的海貿,最遠也不過是做到阿拉伯而已。

讓一群外國人進入到大明眼下重中之重的商部和皇商總會,也是朱允炆打算完善大明的經濟體系,深思熟慮後的決心之舉。

因為朱允炆不希望看到大明繼續在原地打圈圈,如果大明想要向近現代逐步靠攏,那麽就必須有更加先進的經濟體系,而不是如眼下大明這般,全然由地方政府做主導。

一省主官鼓勵經商,當地就一窩蜂的去幹,代表省份如山西和福建、廣東。

一省主官厭惡經商,當地就門可羅雀,十裏靜街,代表省份山東。

而想要全面完善國家的經濟體系,中央除了給政策扶持和導向以外,攜帶中央意志,暫時性全面主導地方經濟的國有銀行就勢必要誕生。

而在這一點,需要這麽一群外國商人來與大明的商部主官們一道群策群力。

搭建一個具有大明特色,符合大明國情的銀行體系出來。

朱允炆給商部批的手諭就是‘不能全部抄功課,既要學習歐羅巴銀行業的相關經驗,也要堅持以符合我大明國情為本。’

把大明變成資本社會,然後依靠發達的造船業和強大的海船無限制對外擴張搞殖民的想法,朱允炆不是沒有過,關鍵是他眼下缺少對外移民最需要的基礎:民!

移民移民,沒有民移什麽玩意去。

遷民實河北、遼東,大明疆域之廣袤,消化眼下不足七千萬的全國人口堪稱綽綽有余。

就這麽多人,地都種不過來、衣服也織不過來呢。

說通俗點,就是社會的生產力水平沒有達到一個人可以幹三個人的活,不存在勞動力閑置的情況。

大量大明南方的百姓在朝廷的號召下已經背井離鄉到了北方,獲得了大約為在南方故鄉幾倍的田畝數,加上三十稅一的超低薄稅,衣食無憂基本已經實現,這種情況下,鄉土情結濃厚的大明百姓,有多少願意去未知的海外呢。

殖民暫時搞不動,那就不能在這個時候全面放開資本牢籠,朝廷必須擁有全面主導社會經濟體系和走向的權力,一如朱允炆當初那不近人情的一刀斬政策。

對外殖民,資本剝削的都是那些不受大明法律保護的蠻夷,而不對外殖民,資本的貪婪性為了掠奪更多的財富資源,鬼點子就該用到自己同胞的身上了。

這種情況是朱允炆萬萬不願意看到的。

“尊敬的皇帝陛下,眼下的大明並不存在信貸業和保險制度,而沒有這兩塊業務的蓬勃發展,就無法誕生更成熟的銀行業。”

一名名叫格裏安奇的商人主動找到了朱允炆這個皇帝,向後者闡述自己的想法。

“所以我建議,應該先在各地成立信貸部門,鼓勵和支持商人們從國家的手裏借取錢財來進行商業活動的擴張。

而有信貸就勢必需要有相對的儲蓄,想發展銀行業,先把這基礎的兩點做好,銀行的主要功能在於信用的創造與轉移。至於信貸的創造采取何種形式,比方說以儲戶流通賬戶的形式還是以票據的形式發放信貸,則並不重要。因為信貸創造的事實原比信貸本身的形式更加重要。”

這番話說的朱允炆不住點頭,銀行最基礎的業務確實是吸納存款和發放貸款。

“搞儲蓄和信貸,就勢必需要用到書面協議,如何防偽和保證公正性呢?”

銀行一定也必須是朝廷出面成立的,只要背靠著國家的支持,銀行永遠不可能在雙方關系中屬於弱勢群體,那麽,一旦地方的銀行主官耍心眼,吃虧的,只會是存款的百姓和貸款的商人。

這位歐洲的商人將歐洲眼下使用的方式說了出來,但卻並不為朱允炆所采納。

因為歐洲的商業合同,采用的方式無非就是公證人制度加上書面協議罷了。

眼下威尼斯的商業銀行多是私人銀行,本身並不具備以權謀私的資格,但大明的銀行可是中央直屬,屬於官方背景,是有本事辦壞事的。

“可以考慮加上保險制度一起實行。”

這個提議讓朱允炆眼睛一亮。

比如大明前期在各省的省城建立一家銀行,而同時由當地的布政使司衙門、皇商分會、錦衣衛所共同出資成立一家負責提供存貸的保險商會。

存款的時候,儲戶可以為自己這筆儲蓄購買一份保險,按儲蓄金的比例繳納保險金,如果這筆儲蓄被銀行侵吞了,那麽則由保險商會全額承擔這筆儲蓄金的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