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4章 清理訴訟(下)

紅日西斜。

孫紹宗將一對亂倫姑侄的供狀審閱無誤,交還給孫承業收著,又灌了兩口提神的濃茶,這才揚聲道:“下一樁!”

“十三叔。”

孫承業忙小聲提醒道:“您之前選定的十一樁案子,如今都已經斷完了。”

“都斷完了?”

孫紹宗先是一愣,繼而便長舒了口氣,這整整一天審下來,雖沒遇到什麽為難的案子,可這剪不斷理還亂的糾紛,卻也足夠讓人頭大無比了。

揉了揉隱隱作痛的眉心,他起身將袖子一甩,孫承業立刻適時地喊道:“退……”

誰知那個‘堂’字還沒出口,就聽門外鳴冤鼓咚咚作響。

這十一樁案子都已審結,怎得還有人在門外擊鼓?

莫不是又湊巧發生了什麽大案要案?

想到這裏,孫紹宗忙又重新在公案後落座,吩咐衙役將擊鼓鳴冤之人帶到堂上。

不多時,兩個衙役面色古怪的領進一人來,卻竟是個十一二歲的少年。

那少年被帶到了這公堂之上,面對幾十只眼睛,竟半點也不怯場,上前規規矩矩的跪好,雙手托舉著一張狀紙,脆聲道:“啟稟青天大老爺,小民李賢有冤要訴!”

孫紹宗使了個眼色,立刻有人上前把狀紙接了,呈送到公案上。

孫紹宗拿起那狀紙,渾淪吞棗的掃了一遍,卻見這童子非但是要伸冤,竟捎帶著還告了宛平縣令徐懷志一狀!

事情的經過大致是這樣的,這少年李賢與父親李升,原是河南鄧州人市,兩年前李賢的母親病逝,他就隨著父親李升一起到京城謀生。

數日前,李升開設的米鋪,因為一時周轉不濟,準備向好友陳栩暫借紋銀百兩,好度過眼前的難關。

原本兩人約定好了,晚上要在李家的米鋪裏碰頭。

誰知到了晚上,李升在鋪子裏左等右等,也不見陳栩帶著銀子上門,心急之下,就領著夥計找到了陳家。

誰知家中竟只有陳栩的妻子常氏在家,並不見陳栩的人影——而且根據陳栩的妻子常氏所言,陳栩早就已經帶著銀子出門去了。

就這樣,李升和常氏一起找了三天,結果還是活不見人死不見屍,沒奈何,兩人只好到官府報案,希圖借助官府的力量找出陳栩。

誰成想那宛平知縣徐懷志,也不知怎麽查的案子,竟認定是李升同常氏有私情,合夥暗害了陳栩,並在堂上施以重刑,將李升、常氏屈打成招。

將這份狀紙放回桌上,孫紹宗揚聲道:“李賢,你言說自家父親與那常氏,皆是被宛平縣屈打成招,可有什麽憑證?”

“回大人的話。”

那李賢毫不怯場,挺直了腰板拱手道:“若非是屈打成招,為何我父與陳家嬸嬸招認已有四日,宛平縣卻始終未曾找到陳叔叔的屍首?”

這話倒真是一語中的,既然李升和常氏已經認罪,又有什麽理由繼續隱瞞屍體的下落?因此這其中必有不妥之處!

而且那徐懷志斷案出岔子,也不是一次兩次了。

因而孫紹宗當下就命人拿了自己的名帖,去宛平縣衙提那李升、常氏二人到堂審問。

待差役領命下去之後,孫紹宗又饒有興致的,將那訴狀托在手中,問道:“李賢,這張訴狀是何人所寫?”

“回老爺話。”

李賢拱手道:“是小民親手所書。”

“可是聽別人口述?”

“不曾,上面皆是小民所思所想。”

嘖~

這份訴狀格式上雖有些問題,可內容卻是條理分明,如果少年沒有撒謊的話,當真可以稱得起‘神童’二字了。

而且孫紹宗總覺得這‘李賢’二字,似乎是在什麽地方聽過的樣子。

左右那李升、常氏,也還要一段時間才能到場,孫紹宗幹脆就在堂上,考校起這少年李賢來。

李賢雖有些不明所以,卻也曉得自家父親的生死,此時皆操於孫紹宗之手,因此是殫精竭智以對,侃侃而談竟無一絲怯色。

到後來連孫承業也起了興致,接過話頭考了少年些經史子集的學問,誰知少年更是信手拈來。

到最後,孫承業也不由在私下裏嘆服,說是自家十二三歲時,斷沒有這等膽識、見識。

膽識的對比且先忽略不計,這少年的才智卻著實不凡。

就這般約莫過了半個時辰,就見外面一橫一豎,押進來兩個犯人。

那橫的,是躺在擔架的李升,眼見他形銷骨立、衣襟帶血的模樣,就知道沒少在宛平縣吃苦。

那豎的,自然是走進來的常氏,就見這女子頗有些風流韻色,面上雖帶著惶恐,行動間卻還算利落。

看來這徐懷志還是個‘重男輕女’的主兒。

“爹!您……您沒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