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8章 清官難斷糊塗案

四月初十,放告日。

根據大周律,地方府縣每五日開衙放告,接受各種民事訴訟。

至於刑事訴訟案件,則都是即告即審——否則若是初一出了人命案,到初五官府才去追查盤問,豈不早誤了大事?

當然,也有些事實俱在,並沒有什麽緊迫性的命案,同樣會拖到放告日再行審理。

譬如說今天這一樁案子:

“嗚嗚嗚……大人,小的只是與那婦人有私情,可從未想過要害人性命啊,還請青天大老爺明斷!”

“回稟老爺,經仵作仔細勘驗,死者確系不慎失足,導致意外撞柱而死,並非是外力所致。”

這乍聽之下,似乎是偷情導致其夫遭遇意外身亡的案子。

但若真是這樣,孫紹宗也就不用為難了——雖說這案子裏確實有私通的成分在,但死掉的卻不是女方的丈夫,而是女方的兒子!

整個案情的大致經過,是這樣的:

李氏守寡四年,膝下只有一個十七歲的兒子。

以前她整日裏圍著兒子轉,倒也還不覺得怎樣,可自從兒子去年找了工作,每天裏早出晚歸的,回來也很少與母親交流,李氏便一下子找不著精神寄托了。

這時候,街尾的王皮匠趁虛而入,與其勾勾搭搭的成了好事。

要是這王皮匠有家有業的,確系與李氏私通,這案子也還算好說。

偏王皮匠也是個鰥夫,與李氏很是有些真情在,還曾托人向李氏提親——李氏自然沒什麽意見,可她那兒子卻惱了,當場便把媒人打了出去,還勒令母親與王皮匠不準再來往。

李氏嘴上應了,私下裏卻並未和王皮匠斷絕關系,仍是半遮半掩的勾搭著。

四鄰八家因曉得前後緣由,也都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並不當這是什麽傷風敗俗的事情,只感嘆李氏命不好,攤上這麽個不通情理的兒子。

卻說三日前,王皮匠又去與李氏偷歡,誰知李氏的兒子竟提前回了家,把他堵在了裏面。

李氏無奈,只得讓王皮匠藏到了衣櫃裏。

誰知李氏的兒子進門沒多久,就嗅到了王皮匠的腳臭味兒,於是順藤摸瓜將王皮匠揪了出來,劈頭蓋臉好一通撕打。

眼見王皮匠被打的頭破血流,李氏生怕鬧出人命,便撲上去抱住兒子,叫王皮匠趕緊跑路。

誰知兒子掙脫她的束縛,怒不可遏的追上去,竟當真鬧出了人命——不過丟掉性命的不是王皮匠,而是李氏的兒子!

要說王皮匠曾經反抗過也還罷了,偏這李氏的兒子是自己失足跌死的,王皮匠壓根也沒敢碰他一根毫毛。

這種糊塗事兒吧,要是不聲不響的就過去了,官府肯定也不會追究。

偏李氏原本雖然戀奸情熱,見到兒子丟了性命,卻是立刻翻臉不認人,一路從大興縣告到了順天府。

而且她也不知聽了誰的點撥,一口咬死定兒子是抓奸時死的,按大周律應該對王皮匠從重治罪!

“李氏。”

孫紹宗頗有些頭疼的提醒道:“若以通奸治罪的話,王老實固然要罪加一等,你自己怕也脫不開幹系。”

“回稟青天大老爺!”

就見李氏一個頭磕在地上,毫不猶豫的道:“只要能替我兒子報仇,民婦便是陪著老王一起投胎轉世,也是心甘情願的!”

“我呸~!”

她願意陪著一起死,王皮匠可沒想著要償命,怒氣沖沖的啐了一口,罵道:“那日明明是你喊了我過去,眼下出了意外卻非要冤殺我,我上輩子欠你的不成?!”

“不欠。”

李氏也不和他分辨,只一口咬定道:“所以我陪你一起死,來世再給你當牛做馬還債。”

“你……你你你……你這女人……”

王皮匠只氣了個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卻實在不知該如何是好,只得又跪地哭求青天大老爺主持公道。

可孫紹宗也著實陷入了為難當中。

這年頭講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所以按照表面邏輯來看,李氏的兒子確實有資格,去抓母親與王皮匠的奸。

而按照大周律,若是捉奸時苦主橫死當場,不管是否死於奸夫之手,都要重重處置奸夫——最低也是個徒兩千裏,稍微重點的就是宮刑和斬監侯了。

其實最初接到這個案子的時候,孫紹宗也曾想過,實在不行就幹脆發配王皮匠兩千裏得了,大不了選個好地方,也不會讓他受太多的折磨。

只是……

“爹啊、爹!”

“我要爹爹!我要爹爹!”

“爹~~~~!”

門外那‘哭爹’三重奏,大的不過九歲、小的才只有四歲,真要把王皮匠判罰個流放兩千裏,這三個孩子又該如何生存?!

要不……

閹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