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97章 契約體系(第2/3頁)

但同時加入個人所得稅,只不過這個不按比例來收,統一一個標準,被雇者,每月繳納一錢,等於每個人一年只需要就繳納1.2兩銀子,但這稅都是由雇主來承包,而雇主每年也只需要繳納1.2兩,個體戶也是繳納這麽多。

非常的平等。

這當然是對商人有利的,商人賺那麽多,才繳納這麽一點稅,因為郭淡是要吸引商人前來投資,不可能按比例去征稅,那商人就不來了。

這對於地主而言,當然也是有利的,但是地主們沒有商人那麽開心,因為他們以前多半都不交稅的,還收租錢,如今佃農制被廢,還得雇人來種地,同時還得幫他們交稅。

從實際操作而言,他們是虧的,但是要知道,郭淡是可以去征他們的稅,他們偷稅、漏稅是違法的。好處就在於,那些土地名正言順是屬於他們家的,以及郭淡不但不限制兼並,反而鼓勵兼並。

有得就有失。

而沒有個人所得稅的雇傭契約,將視為違法行為,偷稅、漏稅就更加不用多說,一旦查明,不但要補稅,要繳納補稅稅額的二十倍罰金。

這就是要杜絕偷稅的行為。

而且這肯定是很有效的,由於稅比較低,商人是絕不會為了這點稅,冒這風險的,這賬太好算了,你雇傭十個人,一年也就是12兩稅,你要不交這12兩,一旦被查到,就得罰你240兩。

郭淡都不會派人去收稅的,因為這是需要很高的成本,而且容易發生糾紛,是雇主、個體戶每年年底自己來交稅,因為朝廷征稅是二月份,郭淡得先將稅收上來,收稅當然是他收,因為衛輝府的稅是他承包了。

你要不交,那也是行的,但是他會時不時派賬房去隨機抽查,只要逮著一個,很多偷稅的都無所謂了,罰你就夠了,畢竟你一個可以打十個。

這就是一種純粹商人思維,我不介意你投機取巧,咱們就來博弈,你要能偷成功,那我就認了,這稅我來補,但我要逮著你了,哼哼,那你就完了,罰死你丫的。

免除關稅、泊稅,減免大半市稅,但同時又加入了契稅,因為是以契約為尊,整個體系也都在維護著契約的公信力,這當然是需要成本的,是以契約上金額的千分之一來征收的契稅,一萬兩也才收你十兩稅,這比起如今的動不動就按幾成來征稅,真是低得可憐。

其中很多契都是免稅的,比如說雇傭契約。

但是有一種契稅是非常昂貴的,就是田契稅,這田契稅包含兩點,其一,就是田地轉換稅,如果你將田地轉換為任何用地,蓋作坊或者住宅,都必須得以十倍的地價來繳稅,並且每年還需要交納等值於地價的轉換稅。

也就是說,你可以在上面蓋房子或者蓋作坊,但是你首先得繳納一筆巨款,以及每年都得將這塊地所產生的農業價值都給交出來,我麻煩一點,拿著這錢去買糧食。

你要這麽狠,那你就蓋吧。

其二,就是擱置稅,如果你購買了田地,但又放在那裏閑置不種地,那麽就得繳納那塊地每年所得產量的五倍稅錢。

郭淡定下這兩條,就是防止隨著商業的興起,導致土地的農業價值是遠低於商業價值,一塊田地種糧食所得利潤遠不如蓋作坊,那麽根據市場定律,換誰都會選擇蓋作坊。

原來這應該是政府來平衡的,商人應該是往死裏搞,什麽賺錢我幹什麽,但是如今沒有政府,郭淡只能扇自己耳光,來限制自己。

當然,這其中是有很多附加條件的,如果那塊地已經種不出糧食,當然可以轉換和擱置,但這是需要申請,並且經過嚴格的審查。

擱置稅的出現,那麽自然也就不管你是否兼並土地,只要你種得出糧食,你再怎麽兼就行,作為商人而言,我買誰家的糧食不是買,但你如果只顧著兼並土地,而卻不派人種糧食,那就要罰死你。

郭淡口口聲聲要重商,但這契約中的很多條例,都是為了保護農業,這都是因為如今的運輸不給力,本土的糧食是非常重要的。

而保護商人的基本上就一條,私人財產神聖而不可侵犯,根據這些制度而言,除交納罰金以外,任何人都不能搶奪別人的財產,就連稅錢也是自己去繳,當然你也可以選擇不繳,如果你真的是在家相夫教子,那你的確可以不繳,反正也無從查起,如果沒有收入,是不用繳稅的。

反正你若願意餓死,也不願意繳稅,那郭淡也就認了,這個實在是太霸道了。

但是那些鄉紳不懂這其中道理,他們將農業和商業分得是很清楚,故此一度非常懷疑,這裏面是不是有坑,郭淡明明是一個商人,卻這麽廢心思的保護農業,保護他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