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第3/3頁)
林語風笑了,你說得有理,但我不會那麽做。我都不覺得他能認出我來。
對哦,你們十年沒見了。
十二年。
哎呀,一年以上都沒區別。對我來說三天以上就沒區別了。昨晚上操過的人今早就忘了。
那是你——你昨天晚上又跟誰在一起?
上次我給你看過照片的那個。
哎喲。
幹什麽?我跟你說,他叫起來真的很好聽。但是他太瘦了,真人比照片還瘦。我準備把他喂胖點。下次有機會讓你也見一見。
我為什麽要見他?
隨便啦。想見就見嘛,漂亮的人就應該互相認識。再說,你什麽時候回來還不一定呢,如果到時候他還沒把我甩了的話。不管怎樣,祝你好運!別瞎想,我覺得那個人肯定記得你。就算不記得你的臉,也記得你的屁股!
你他媽——
朝朝雲,夜夜雨,也要注意身體!
我並不是很想感謝你。
記得帶回來結婚!
林語風笑了。
如果我能做到。
你一定能。
等著瞧。
兩人笑著掛斷了電話。通話結束後,那笑容仍在他臉上停駐良久。即便現在想起當時的那段對話,他仍會忍俊不禁。
那時,斬釘截鐵地說著“不會那麽做”,卻確實有過一下飛機就去找那人的沖動。為此還完完整整地設想出了整個過程,也提前問張愷宇要到了那人的信息。原本只知道在市內一家大醫院工作,具體職位也不清楚,拿著名字叫人去問去查,才總算找到了人。
找到了人,卻陷入兩難的境地。
又過了兩周的糾結苦想,才終於鼓起勇氣,決定在下班時間去門口等著,看能不能碰到。那天傍晚,秋風蕭瑟,落葉繽紛,下班高峰的醫院門前人來人往。一聲急促的鳴笛響起的時候,他看到了那輛黑色大切,緩緩駛過他所佇立的台階。不知道為什麽,視線就被吸引了過去。那時車已經開到面前,只看得到側窗。緊閉著,從外面看是一片朦朧的灰暗。
就是穿過這樣的灰暗,那一瞬間,他感到了那人的目光。
也正是那一瞬間,他知道,他正看著那個人。而那個人,也正看著他。
他日思夜夢的那個人,用那雙他日思夜夢的眼睛。
車開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