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這天,軍子他爹正和往常一樣,從地裏幹完農活回來,坐在院子裏吧唧吧唧抽著煙袋,等著楊惠做飯。

軍子他叔他嬸帶著兒子匆匆來了。

“什麽,去法院打官司!”軍子他爹驚的煙袋都掉了。

“大哥,咱也不是非要告他,只讓想他贍養您老兩口而已。”軍子他叔忙安慰道,其實他剛開始聽兒子說時也是這個反應,畢竟對於農村,上法院就是打官司,這可是天大的事。

“不行不行,這太丟人了。”

“大哥,現在都什麽社會了,去法院打官司不丟人的。”

“對啊,大伯,這是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軍子他爹撿起煙袋,手還有些抖,“老二啊,人家不認,咱就算了,哪能走到打官司這一步,這會讓人笑話的。”

“大伯,這有什麽好讓人笑話,兒子不認爹,爹告兒子,要贍養費,難道不是天經地義的事。”

“可你那堂兄,自小就被別人收養了,咱家又沒養過,哪有臉讓人家養老。”

“可他是您親生的,只要是親生的,那就必須贍養。”

“抱給別人的也行?”軍子他爹不大相信。

“當然,”李運超立刻舉起他在網上看的那些例子,然後說,“大伯,你看那些離婚後不付撫養費的,生了孩子吃喝嫖賭不管孩子的,生了孩子直接跑的,把孩子送給別人的,等到老了,子女不願贍養,可只要去法院告,都是一告一個準,可見法律是偏向父母的。”

“這都行……”軍子他爹覺得腦子有些暈暈乎乎。

“當然行了,贍養父母是孩子應盡的義務,這和小時候父母有沒有養是沒關系的。法律上,孩子是不能以沒有得到撫養拒絕贍養父母的。”李運超拼命得給他大伯洗腦,李運超知道他大伯和他爸都是老思想,這種老思想,早跟不上時代了。

“可這樣不大好吧,以後被別人知道了,會被別人笑話的。”

李運超知道他大伯和他爹都是死要面子的,立刻說:“誰笑話,別人那不是笑話,那是妒忌,他們是妒忌沒有像您一樣生個這麽厲害的兒子。而且大伯,您什麽事不能跟我爸一樣天天要面子,面子值幾個錢,哪有錢來的實在,您要有了錢,不說別的,就說我那堂嫂,敢這麽三天兩頭的回娘家嗎?”

軍子他爹手一頓。

……

經過李運超好幾天的洗腦,李家兄弟,在糾結良久後,終於下定決心,去法院打官司。

不過官司得怎麽打,這兩個大字不識幾個兄弟倆還是一頭霧水。

好在還有李運超,李運超也不知從網上哪聯系到一個律師,花了點弄了一份訴書,然後根據網上那位律師“指點”,復印了許多材料,最後把一摞材料送到了法院。

送完了,李運超以為這就行了,然後一家人等著開庭傳票。

結果,七天後,法院送來通知:

對不起,您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立案條件,經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李家眾人:?

這不予受理是什麽意思?我們打官司,怎麽還就不給打呢?

氣憤不已的李家人當即殺到了法院。

屋裏,一男一女兩位年輕的工作人員看完桌上的材料,男的擡起頭,開口道:“李先生,您打算告林先生贍養,可經我們法院審核,您所遞交的材料,無法證明您和林先生是父子關系,贍養的先決條件是父母與子女的關系成立,所以您的案子無法正常立案。”

“什麽叫不能證明他們是父子,他們本來就是親生父子。”旁邊李運超一聽急了。

“這位先生,您別急,我們法院斷案不是靠事實,是靠證據,誰主張,誰提供證據,”男工作人員說:“您看,你們所提交的材料,裏面既沒出生證明,也沒有親眼目睹整個抱養過程的證明人,您只是在訟書中寫了當初丟孩子和後來林先生是被從泉子抱的,那你們如何證明,林先生,就是當初你們丟的那個孩子?”

楊惠忙開口,“那孩子臉上有個痣,我記得。”

兩個工作人員頓時笑了,男工作人員笑著說:“這位女士,痣這個東西,誰的臉上都可能有,並不能當證據。”

“那做個DNA不就行了。”李運超在旁邊直接說。

男工作人員點頭,“有合法的DNA證明確實可以。”

李運超一聽,頓時輕松起來,“那你們直接開庭時讓原被告做不就行了。”

“可是你們現在的材料不足以立案,既然無法立案,那就說明法院沒有受理,壓根就不會開庭。”

李運超:……

所以事情轉了一圈,現在又回來了?

“那我們要如何通過法院讓他和我們去做DNA?”李運超忍不住問。

男工作人員淡定的說:“抱歉,法院無權要求任何人做D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