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第6/6頁)

洛十方:“應該是《月亮月亮》,不過章哥認為,我應該選一首新曲,新曲才能讓觀眾耳目一新,所以打算去買林娜前輩的歌。”

“我明白了,晚安。”

嚴淵在結束了與洛十方的通話後,轉而撥通了一個號碼。

電話很快被接了起來,裏頭傳來的是一個溫柔似水的女聲。

“喂,請問找誰?”

嚴淵:“您好,林娜女士,我是嚴淵。”

“咦?是小淵啊,難得除了我生日你會給我打個電話。都說了直接叫阿姨就是了,小小年紀別這麽死板。”林娜輕笑一聲。

沒錯,林娜和嚴淵是認識的,確切來說是林娜和嚴淵的父親——嚴海私交不錯。

當年林娜走紅全國後,便順理成章地成為了天球房地產的豪宅代言人,而嚴海當時也還沒有正式接任嚴家家主的位置,兩人在一場商業晚宴上相識。

那時候,不知有多少人希望能與林娜一親芳澤,而當年的林娜還是個和她的音樂一樣暴烈如雷的性格,最討厭沒有好感的男性對她追求,因此就將單身但有了孩子的嚴海當成了擋箭牌。

不得不說,這是個好辦法,嚴海也是個黃金單身漢,不知有多少女性渴望嫁入嚴家成為少奶奶呢。

後來,林娜和嚴海達成協議,兩人在公共場合可以一起出入,將對方當成擋箭牌。

而當年嚴淵還是個不大的孩子,在社交場合中往往是跟在嚴海腳邊,便免不了被林娜抱來抱去。

為此,有很多娛樂記者發出通告,指林娜為了嫁入豪門不擇手段。

但男女間也是可以有純粹的友情的,這些娛記既然敢報道,那就一個個都送上法庭吧。

於是,就有了當年國內最轟轟烈烈的名譽侵權案。

截止今日,嚴海和林娜依舊單身,但這並不妨礙後者在嚴淵十幾歲的時候就問他有沒有意中人。

嚴淵有些無奈,這是面對長輩的無奈。

“林娜阿姨,我想請你幫我個忙。”

林娜挑了挑眉,覺得此事非同尋常:“說,阿姨肯定幫。”

“我有一個朋友,他叫洛十方,我希望您能給他一個機會,讓他以後能演唱您的歌曲。”

林娜並非是原創歌手,但她習慣將包括著作權在內的音樂版權全都買齊,避免後續的一系列麻煩,商用版權合同則是放在了經紀公司手裏。

當然了,著作權的署名依舊是原作者。

“僅僅只是這樣嗎?”

林娜笑了笑,覺得嚴淵就算長大成人了,還是以前那個不喜歡拜托人的別扭小娃娃。

她對洛十方的了解,是從搶劫案那時候開始……畢竟嚴淵算是她半個孩子,她肯定是要多多關心的。

而後來,《月亮月亮》的舞台,讓她承認了對方的實力。

她在洛十方身上看到了當年的自己,她非常欣賞實力優秀的後輩。

林娜:“放心,他已經憑借舞台,爭取到了機會。我之前就有意送他一個禮物,當年我沒能演唱這首歌,現在,我打算將這首歌送給他。”

這是一個真正熱愛音樂的歌手,對於後輩的提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