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對簿公堂 韓三郎他不舉(第2/2頁)

停頓片刻,林秋曼繼續道:“韓三郎迷戀上了春香樓□□蘇小小,並為其贖身金屋藏嬌,後蘇小小有孕,韓三郎欲將其納為妾室。奴羞憤之下與之爭吵,公婆相勸三郎亦無果,他執意納妾,並以一紙休書將奴遣送回娘家,其理由卻是無所出。奴不服韓三郎休妻,懇請明府斷理評判。”

馬縣令:“你成婚三載無所出,確有此事?”

林秋曼:“確有此事。”

馬縣令:“那你所訴何求?”

林秋曼一字一句道:“奴不願與妓共侍一夫,請明府主持公道,改判我二人和離,為奴洗清無所出的汙名。”

說完她又呈上當初韓商寫給她的休書,馬縣令過目後問了些細節問題,她一一作答,不敢有任何隱瞞。

問完原告後,馬縣令道:“傳被告。”

韓商不疾不徐走進公堂,跪到被告石上自我介紹一番,馬縣令道:“韓商,我且問你,這份休書可是你親手寫給林氏的?”

韓商回道:“是。”

“林氏說你欲納妓生子,故而休了她,可有這回事?”

“有。”

“休書上說林氏成婚三載無所出,遂出之,這便是你休妻的原因?”

韓商沉默了陣兒,才道:“林氏心胸狹窄,且好忌妒。我憐春香樓蘇小小不易,欲將其納入韓家,卻遭她撒潑大鬧,攪得家宅不寧。與她成婚三年來,我二人多犯口舌,如貓鼠一般,早已不睦。”

這話令林秋曼震驚,大聲道:“明府,韓三郎撒謊!”

馬縣令拍下驚堂木,林秋曼閉嘴,馬縣令道:“方才林氏說她謹遵三從四德,恪守本分,為何到你嘴裏卻又變成了心胸狹窄,且好忌妒?”

韓商面無表情,“明府可傳韓府家奴為證。”

馬縣令:“傳證人。”

不一會兒兩名奴仆進入公堂跪拜,林秋曼一眼便看出她們是灑掃庭院的下等仆人,根本就沒怎麽接觸過。

馬縣令問:“林氏,此二人你可認得?”

林秋曼:“認得,她們是在韓三郎院裏做灑掃的家奴。”

馬縣令指著兩人道:“將你二人在韓家的所見所聞細細說來,不得欺瞞。”

劉氏戰戰兢兢地自報家門,隨後小聲說道:“奴不敢欺瞞,林二娘與三公子確實不睦已久。”

另一名仆人接茬道:“平日裏兩人就多有口舌爭辯,後來因為三公子欲納妾,兩人更是水火不容。我們做下人的也是如履薄冰,稍不留神就會受到牽連挨罰。”

這番話聽得林秋曼火冒三丈,駁斥道:“荒謬!韓三郎少有回府,就算回來,也大多都在書房,不曾與我有過半分言語,何來多有口舌爭辯之說?!”

劉氏垂首不語。

林秋曼道:“明府,奴有證人,請傳陪嫁丫鬟蓮心和乳母張氏上公堂。”

馬縣令:“傳。”

蓮心從來沒有見過這種陣仗,嚇得話都說不全。

張氏性子烈,一上來就同韓府家奴爭辯,雙方都沒讀過書,又都是粗陋婦人,吵嚷起來實在不堪入耳。

馬縣令連拍驚堂木示意她們閉嘴,林秋曼知道靠她們是不管用的,遂質問韓商道:“三郎當真不要臉面了嗎?”

韓商冷哼一聲,露出鄙夷之色。

林秋曼一咬牙,高聲道:“奴懇請明府傳穩婆!”又道,“奴與韓三郎成婚三載且還是完璧之身,皆因韓三郎不舉,無法行房事,故無所出,懇請明府判我二人和離!”

此話一出,全場嘩然。

韓商的臉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