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夏日最後的和聲】第十章 二辯手(第4/9頁)

“謝謝。”戴羽熙起身說,“我這就出示一份證據,以證明萬雪霏的監護人同意她入讀音樂學校。這份證據是萬雪霏父親發來的傳真,上面有簽名,還有蓋章。如果諸位需要鑒定真假,請便。”

隨後戴羽熙遞了一張紙上去,多啦A夢看過後,面朝林風和說:“上次我們提過,萬雪霏的父親是維也納音樂學院的教授。本物證顯示他拜托林風和幫忙,把萬雪霏轉到音樂學校就讀,以便進入維也納。”

林風和點了點頭,表示確有此事:“我和萬雪霏父親挺熟,本次我是應她父親之托而來,不希望空手而歸。”

“審判長,我反對。”崔雋說,“萬雪霏的父親要萬雪霏怎麽做,為什麽不直接和萬雪霏本人說,偏偏發傳真找一個外人。我懷疑這份傳真的真實性。”

林風和張開白花扇,說道:“他父親是在維也納拜托我的,是一項口頭要求。這件傳真是我請他補發的,以作呈堂證明而已。”

“反對!”天琳站了起來,“請問起訴方諸位,你們的證據就只有這個嗎?”

“這個還不夠嗎!?”戴羽熙說。

“當然不夠。你們說萬雪霏的監護人同意她進入雲起市音樂學校,可是有誰承認,萬雪霏的父親是她的監護人了!”

啊!?

全場嘩然。父親不是監護人,誰是啊。

“萬雪霏的父親離開她已有三年之久,完全沒有盡到監護人的義務!所以,他不能行使監護人的權利!”天琳短促有力的一句話直接駁回了起訴方的論點。

“反對!”林風和站起身,揚起白花扇,“萬雪霏的父母因為工作關系無法時常和女兒見面,但他們總是牽掛著她。我承認她父母有些地方確實沒做到位,但總得來說還是一直撫養、照顧著她的!我認為萬雪霏的父親能算是監護人,能夠行使這項權利!”

“反對!林風和,請問不知道女兒留級三年,不知道女兒天天在外演出,把女兒送進學校買賣場的父母,算是合格的監護人嗎!”

“反對!王天琳同學,我們每個人都有監護人,無一例外。你說萬雪霏的父母不是監護人,那麽,誰才是萬雪霏的監護人!”

這個林風和真的有兩下子,竟然能和天琳對著幹。她知道萬雪霏身邊沒有別的成年人了,找不到其他監護人,那監護人只能是她父母。這樣天琳就沒有辯駁的余地了。

“請問辯護方,”多啦A夢說,“你們主張萬雪霏的監護人,是哪位呢?”

天琳沒有回答,只是把話筒遞給坐在二辯的萬雪霏。萬雪霏說:“我沒有監護人不行嗎?”

“不行的。”多啦A夢說。

“那我現在選可以嗎?”

你搞笑了吧……

“這個……”多啦A夢在猶豫,看來也覺得萬雪霏不認自己的父親,那她父親說話不能算數。但萬雪霏選誰就是誰?那豈不是找個支持她入讀實驗中學的成年人就行了,完全可以隨便亂點啊!這時對方好像也發現了這個問題,戴羽熙立刻喊出:“不必了。”

“我們就暫且認為萬雪霏沒有監護人,剛才提交的那份證據作廢也沒關系。”

就是說天琳的辯駁成功了。

“既然沒有監護人,那麽就請參考老師的意見。”戴羽熙說,“我方想再次請上雲起市外文中學初一5班班主任,宋宇峰老師出庭作證。”

又是他啊。

宋老師走上證人席,皮膚依然那麽黝黑,那可憐巴巴的樣子怎麽看都是被學校逼著他來作炮灰證言的。

起訴方依然推舉了郭典範做這次詢問證人的辯手,理由估計是宋老師是教英文的。

“Hello,Mr.宋。”郭典範扶著厚重的眼鏡,一手捧著詞典另一只手握著話筒走了上去。

“你好。”

“Please my English can you unders…”

“Sorry I can’t understand your language,請你還是用回中文吧。”

“OK,Ok……”

我覺得郭典範的OK很蒼白。

“宋老師,請問你是萬雪霏的班主任兼任課老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