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王牌庭辯隊,成立!】第十章 翻案(第4/8頁)

  “我,我不信!我要詢問證人!”蘇可說。

  孫亦雄一拍桌板:“有什麽好詢問的!三人的證詞完全統一,已經是事實了。連歐陽行之本人也已親口承認!”

  “不,不是的……”蘇可的聲音越來越緊張,“但是,那個,詢問證人,是我方的權利!……”

  馬瞪眼說沒錯,雙方都有權詢問證人。

  蘇可依然堅持。

  面對鐵證如山的狀況,她竟依然堅持!她的決心真的比鋼鐵還要堅定。

  天琳、崔雋都笑望著勇敢的蘇可,我想台下的歐陽行之看了這一幕也一定很欣慰吧。這時崔雋起身把蘇可按回了座位,獨自走向證人席,還回頭朝蘇可舉起拇指。他們剛才的沉默果然是在等蘇可來喊反對,贏得這次詢問的機會。

  問題是,我方還有機會勝訴嗎?就連歐陽行之都親口承認了,和余曉東交接的人就是他。

  “就由我來詢問王卓佳吧。”崔雋一手轉著筆,另一手拿起話筒說。

  沒錯,就為了蘇可的決心,我方怎麽也不能放棄啊!

  “隨便你,正好我也口幹舌燥。反正你怎麽問都沒用。”孫亦雄坐下了,還讓身邊的辯友拿起話筒,表示自己確實口幹。

  無論如何,這次的詢問必須問得好,而且必須挖出她證言中的漏洞。要是什麽也問不出來就直接輸掉了。

  天琳自信地笑著,同時輕輕拍了拍蘇可的肩膀讓她安心。果然,她沒有放棄,她堅信自己不會輸,她那好勝的性格早已注定了她要在這種完全不利的情況下反敗為勝,證明犯人另有其人!

  那該怎麽做才好呢,犯人真的另有其人嗎。

  現在就看崔雋的了。

  “證人王卓佳同學。”

  “是。”

  崔雋手中舞動的筆速逐漸減慢了,正在他右手食指的第二個關節上輕巧地轉圈圈。他左手則握著話筒,左手背托著自己的下巴和嘴唇,一定集中了很強的專注力,問道:“你的證詞並不長,可以再重復一遍嗎?”

  “可以。”王卓佳答應了,她想了一會兒後說,“在八強賽開始的三天前的一個放學後,當我走下樓梯回家時,從窗外發現歐陽行之站在學校圍欄裏,余曉東站在圍欄外。”

  “當時你們距離有多遠?”

  “大約……我目測不太清,十米到二十米吧。”

  “那你看清了他們的臉嗎?”

  “反對!”辯護方的高瞻起身說,“這個問題證人早已確定過了!而且兩名當事人均已承認,何必多問!”

  馬瞪眼宣布辯護方反對有效,請崔雋問些更有意義的問題。

  “好吧,然後呢?”

  王卓佳說:“然後歐陽行之把一疊印刷物交給了余曉東。”

  證詞就到此為止了。

  崔雋,發現漏洞了嗎?我可終於發現了她證詞中存在著一個問題,就看你抓不抓得住了。

  崔雋把筆用力一握,嘴角一笑,大聲說道:“謝謝你的證詞!審判長,各位,還有辯護方的幾位辯友。在王卓佳的證詞中,存在著很大的問題!而且……”

  果然你也發現了,不愧是我們當年的對手。

  “而且有兩個!”

  兩個!?

  怎麽,比我還多一個嗎?我倒要聽聽你怎麽說,想必大家和辯護方的各位也都想聽聽吧。

  “第一個問題,”崔雋伸出一根指頭,“王卓佳,你說的目擊時間,是八強賽開始的前三天吧?”

  “是的。”

  “你知道,從選手得知辯題到辯論賽開始,時間是多長嗎?答案是一個星期。根據我的辯論經驗,這一個星期內的時間全部都必須忙於準備材料,結果你說比賽前三天他們接頭?三天前……三天前,材料的準備都尚未完善吧!”

  不錯,這就是有辯論賽經驗的我們才會了解的內容。只有一星期的準備時間,搞不好全七天都在準備,前面幾天所準備的材料根本就不足。提前三天交接,有何意義!?我們所看到的事實,是纖雲中學辯論隊得到了實驗中學辯論隊的全部材料,所以絕不可能是比賽三天前就交接的!

  “反對!”高瞻厲聲說道,“崔雋,你怎麽知道他們的接頭只有一次!說不定在比賽的前一天,他們又接頭了一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