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微光[05] 《科學》一作。(第3/3頁)

“我寫在一作沒問題嗎?”

“當然沒問題,你值得。”盛明安重新檢查論文,沒問題後才打包並解釋:“我跟艾哈邁德他們交涉過了,涉及到反德西特空間部分的理論一作屬於他們,但量子糾錯計算實驗本身是我的方案,最後是我們兩共同完成時空結構構造,所以一作屬於我們兩沒毛病。”

其他方面他可以很大方,學術成果卻不能任意贈予,必須分得清楚明白,因為學術圈只認一作、只認最後出面領取成果的人,而沒人在意是誰真正付出了努力。

再來一個原因——

他所有的學術科研成果背後代表的是國家。

他的榮耀,也將為這個國家的萬千榮耀添磚加瓦。

所以淡泊名利是永遠不可能淡泊名利的,該爭的時候還得極力爭取。

至於陳驚璆,他是自己人就不同了。

盛明安準備投稿。

陳驚璆問:“投《自然》?”

“這回是《科學》。”盛明安笑:“雨露均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