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借宿一宿

李春香:王劍的母親,李明的親姐,一個四十來歲的女人。

和李明因為沒有幹過粗活的養尊處優的氣質不同,李春香人到中年,已經變得十分粗糲。

她不但要幹家務伺候一家老小,還得幹各種可以賺錢的粗活,為的是給自己的兩個兒子積累房本老婆本。

大兒子還算爭氣,讀了師專,畢業後在鎮上的中學教書。

只是,媳婦還沒有娶上。

李春香理想的兒媳婦人選就是女老師,如果兒子也能娶一個女老師,夫妻兩個人領著兩份工資勤勤懇懇,生活就安穩了。

可是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女老師們都是家境好的,想要嫁一個門當戶對的金龜婿。

畢竟,九十年代,能供女孩子上完初中已是不得了,能讀完高中和師專的,整個鎮子也找不出個把來。

所以第N中學的女老師都是縣城人士。

城裏人看小鎮上的人難免就要有優越感,帶上有色眼鏡。

所以,李春香做完白日夢後也就面對現實,沒有工作的兒媳婦,只要肯給很多陪嫁也行。

然而,富裕家庭也不是人人都願意把女兒嫁給他們這樣的窮家庭,想要得到很多陪嫁,除非是讓兒子娶那種去廣東賺錢的女孩子。

那些女孩子風月場所裏完成了財富積累,帶領娘家脫貧致富後,自己也能留下些積蓄,用於嫁人時候當作身邊的傍身錢。

看在錢的份兒上,李春香終究是忍下這種惡心的感覺。

然而,要想得到對方的一大筆傍身錢,先得給對方聘禮把人娶回來先再說。

聘禮,聘禮,那麽一大筆聘禮,李春香哪有錢呢?

只能求助弟弟李明。

李春香已經在心裏做好打算,第二天去找弟弟李明,向他借錢。

弟弟已經很肝膽了,承擔了小兒子王劍的前途。

李春香在心裏感激李明,不到萬不得已,她都不會和李明開口,可是大兒子王書已經有了這樣的對象,她這個當媽的,不能不跳出來張羅。

李春香沒有想到,自己還沒有去找李明,李明就找上門來了。

天色已經很晚,李春香看著門外披星戴月的弟弟李明,驚詫:“明,你怎麽這麽晚過來了?是不是王劍他……”

“王劍沒事,他很安分。”李明說著,徑自入門。

看得出,弟弟臉色不好看。

“明,你心情不好啊?是出了什麽事?是和柏雅……”

李明煩躁打斷李春香:“姐,我只想今晚在你家裏借宿一宿,其他的,你可以不要刨根問底嗎?”

李春香只好閉嘴,想了想又忍不住開口:“明,你肚子餓不餓,姐給你下面條。”

“我不餓,我現在只想睡一覺,姐你給我鋪張床。”

“床不用鋪是現成的,你就睡你外甥的房間好了。”

李明皺眉:“那王書睡哪裏?我可不習慣和一個大小子睡一張床。”

李春香笑起來,弟弟都四十歲的人了,怎麽還這麽孩子氣?

“王書不在家,他去他女朋友家裏睡了。”李春香樂呵呵說道。

李明吃驚:“王書有女朋友了啊,什麽時候的事情?”

“還沒來得及和你說呢,我本來打算明天去你家裏找你一趟,誰知道你晚上就過來了,也是趕巧了。”

李明“唔”了一聲:“就算有女朋友了,還沒結婚,睡在一起算怎麽回事?也不怕鎮上的人閑言碎語。”

九十年代的鎮子民風還未開化,婚前同居和性~行為是會被人們唾沫淹死的。

李春香卻不以為意:“怕什麽,咱們是兒子,又不吃虧。”

“也得替人家女方想想……”李明是個正直的。

李春香表情一滯。

那女孩子還有什麽名聲可言?她就是賺這種錢的。

可是李春香此刻諷刺不出來。

因為那女孩子馬上就要成為她的兒媳婦,娶一個風月場所裏混過的兒媳婦,最終沒面子的還是她王家。

然而,都是因為沒有錢娶好媳婦的緣故啊。

娶一個從良的媳婦,總比娶不上媳婦打光棍強吧。

李春香為自己的思想不迂腐而感到慶幸。

她是個務實又開明的媽,名聲固然重要,但也不能當飯吃。

跟著李春香到了王書的房間,李明坐在王書的床上。

木板床很硬,和家裏的美的夢沒得比。

這半年來,藥店生意好得要死,他全家人的生活質量也是蒸蒸日上,如果失去了趙歡歡這座靠山,他以後還能過上這麽舒坦的日子嗎?

畢竟他是個一不小心就會治死人的庸醫。

沒了趙歡歡的幫助,別說名利了,他很可能再次攤上牢獄之災,除非再也不行醫不開藥店了。

這讓李明心塞不已。

看著李明的面色變幻莫測,李春香忍不住再次開口問道:“明,你到底什麽事,還不能和我說嗎?我可是你親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