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克

鴨居想起了第一次見到陣內時的情形。那是他剛上大學的那個春天。當時他沒什麽朋友,無處打發大把的寂寞時光,夜晚一個人無所事事地遊走在街頭。

帶有巨大頂棚的商店街後面的小道上,陣內正抱著吉他,演奏鮑勃·迪倫[1]的曲子。他孤身一人,自暴自棄似的飛速彈著。左手在音品上疾若飛舞,右手則不緊不慢地撥動琴弦。原曲的旋律和節拍在他手中已經面目全非,鴨居花了很長時間才分辨出他是在彈鮑勃·迪倫。

其他街頭藝人周圍多少都有些看客,而陣內的周圍卻只有鴨居一人。這大概是因為他彈的曲子和那些招人駐足、讓人心馳神往的曲子相去甚遠,如果非形容不可,他的曲子簡直是在挑釁路人,招人反感,讓人敬而遠之。要是趕時間,鴨居是絕對不會站在那裏聽到最後的。

演奏終了,陣內面無表情地走到鴨居面前。“怎麽樣?”他問起鴨居的感想來。

“技巧不錯,可彈得亂七八糟,根本聽不出歌詞。”鴨居誠實回答。

陣內卻開心地露出了滿意的笑臉。“是吧?”隨後陣內挺起胸膛,宣布自己的音樂是貨真價實的朋克搖滾。“所謂朋克搖滾,就是起身反抗。”

鴨居後來才知道,陣內的父親是個相當嚴苛的人。他或許是企業高管,或許是政府部門的官員,也可能是律師、醫生或者教師那種需要執業資格的職業。雖然鴨居不太清楚,但那一定是個在社會上有地位的人。

陣內告訴鴨居,他的父親既沒誇獎過他,也不曾開過什麽玩笑,家中的氛圍一直很嚴肅。

“他可是個道貌岸然的狡辯家,是個不會行動、只知道積累知識的家夥。他絕不會說‘我不知道’。”陣內皺眉說道,“一面當正人君子,一面卻不知廉恥。”陣內說完,苦笑了一下。

“不知廉恥”這個詞,此時在鴨居看來顯得有些誇張。

“就是那樣一個老爸,居然會花錢和一個十多歲的女生做愛。”陣內仿佛在說一件和自己無關的事,“不過,我可不關心那些常識啊道德啊什麽的。如果他只是個好色的老爸,我還能原諒。我實在無法容忍的是那個道貌岸然、一身自信的老爸,到頭來還會向女高中生花錢買春。這就跟假裝謙謙君子的高中老師對自己的學生下手一樣。腦袋裏滿是大道理的人,結果卻做出了最齷齪的行為。要是有認錯的態度也還好,偏偏還要假正經,再惡心不過了。是吧?”陣內打開了話匣子,滔滔不絕,“我要是不揍他一頓,就咽不下這口氣。”

就這樣,鴨居理解了陣內爆發出來的叛逆心理和乖張言行:這些大概都源自對父親的憤怒。

所以,當陣內在被綁前忽然站起來時,鴨居並不覺得有多意外。因為“起身反抗”是他的基本原則。

拿著繩子的女職員吃了一驚,擡眼看著陣內,臉色蒼白。陣內不管這些,徑直走向劫匪。

“你小子想幹什麽?”兩個劫匪都將槍口對準了陣內。其中一個劫匪將口罩褪到下巴,大聲說道:“別動!不老實,我就開槍了!”

“反正是把假槍吧?”陣內自信滿滿地說道,“你們到這兒來都還沒打過一槍。再說,這裏的攝像頭,一槍打過去早就解決掉了,你們偏用槍托一個個拍碎。”

陣內朝劫匪步步逼近。“你們拿的都是假玩意兒,我已經看穿了!”他高聲笑道,“別以為我會老老實實聽你們的。”

陣內敏捷地抓住其中一個劫匪手中槍的槍身。這是相當危險的動作,鴨居瞬間閉上了眼,嘟囔道:“真是個笨蛋!”

劫匪用力推開陣內,雖然個子矮,但還是有些臂力的。

陣內被這麽一推,猛地撞向櫃台,身子靠在窗口上。但他沒有死心,磕磕碰碰地移動著,待站穩之後,又撲向劫匪。

劫匪怒喝一聲,和陣內扭打在一起。

這時,槍聲響了起來。

陣內身後的高個劫匪朝天花板開了一槍,接著又開了兩槍。“這樣還是假貨嗎?”他喝道,把槍口對準了陣內。

鴨居倒吸了一口涼氣,移開視線。他的目光和旁邊的銀行職員不期而遇。雖然隔著一層面具,但鴨居感覺得到他們僵硬的表情,知道他們心裏在暗罵:你這個朋友,太讓人遭罪了。鴨居低下了頭:十分抱歉,請原諒。

矮個劫匪發著牢騷皺起眉,或許是因為他們當初並沒有計劃開槍。而開了槍的劫匪,那個高個子,卻亢奮起來,嘴角興奮地歪著。

“喂,請冷靜!”一個人質開口說道,是那個頭發稀疏的職員。

“禿驢行長,你給我閉嘴!”劫匪明顯正在興頭上,“帶真家夥來是正確的選擇,對不對?不帶真槍還算哪門子劫匪?”

周圍的人質們都被劫匪突如其來的吼聲嚇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