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審訊室的空氣有些幹燥,這讓淩偉十分難受。

他喉嚨發癢,咳了好幾次,但只是覺得癢,沒有痰。可能是剛才挨了幾下的緣故吧,淩偉心想。抓捕他的警察,力氣真大,差點將他的手給掰成兩段,其中一個胖子壓在他身上的時候,淩偉生怕自己的肋骨斷裂。

房間很暗,他對面坐著一個看上去五十多歲的男人。

那男人的臉看上去正氣凜然,雖然如此,但淩偉一向對這種長相的男人沒什麽好感。

那個男人一直盯著淩偉的眼睛看,他的表情,就好像能從淩偉的瞳孔中,直接讀出吳憂的藏身之地。

“吳憂在哪兒?”

兩人的對峙可能持續了十分鐘,男人終於忍不住開口道。

淩偉心中暗笑,他猜到這家夥一定會這麽說。

他擡起頭,正對著那個男人:“我很想告訴你他的藏身之地,盡好市民的義務,可惜我真的不知道。”

男人似乎料到淩偉會如此回答,並不驚訝,繼續說道:“淩偉,你是個律師,懂法律的。你應該知道,包庇殺人犯會有什麽後果,恐怕不需要我來提醒你吧?”

“徐建國警官,你說我包庇殺人犯,有什麽證據?難道就憑你們看見,我和他在酒吧喝個酒,就能證明我包庇他麽?你這是誹謗,我可以告你。”

淩偉毫不退讓,立刻回擊道。

被他這麽一說,徐建國面色沉了下來,他當然知道眼前這個年輕人的職業,所以也做足了準備。

“那麽,你能不能告訴我,為什麽當我們沖入酒吧緝捕吳憂的時候,你要用筆記本電腦狂砸我部下的頭部?”

淩偉顯得很冷靜,他不緊不慢地解釋道:“首先,我和我朋友在酒吧敘舊,那個時候,他沒有告訴我被通緝的事,也沒同我說過自己殺過人,我自然不知道他是殺人犯。所以,你們不能說我包庇他。第二,當你們沖入酒吧執行抓捕任務時,身著便衣,我不知道你們是警察,以為是來找茬的,所以下意識舉起電腦防身,也屬自衛。”

聽了淩偉的辯解,徐建國更火了,他厲聲喝道:“你這是在狡辯!你協助殺人犯逃跑,現在又包庇罪犯,不肯協助警方調查,你以為我們不能治你嗎!”

“我倒很想知道,你打算怎麽治我?中國是法治國家,就算是警察,無論做什麽也必須按規章制度辦事,難不成你還繞過法院、檢察院,直接槍斃我不成?你說我不協助調查,不協助調查我上這兒來幹什麽?你可別誣陷好人!”

徐建國一拍桌子,又道:“你以為自己是律師,懂點法律就了不起是嗎?我告訴你,我們刑偵隊那位同事,就是被你砸中頭部的警員,現在正在醫院接受治療,你打了他,這鐵證如山,是逃不了的!我相信你比我更清楚,你這是襲警!你知道襲警的後果麽?”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你看我說得對不對,徐隊長。”淩偉冷笑道。

“知道就好!你以為你沒麻煩?”

徐建國稍微平復了一下情緒,然後坐下。

“可是徐隊長,這次我可真搞不懂,我哪裏襲警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條,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有以下幾條,才會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第一、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第二、阻礙人民警察調查取證的;第三、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追捕、搜查、救險等任務進入有關住所、場所的;第四、對執行救人、救險、追捕、警衛等緊急任務的警車故意設置障礙的;第五、有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職務的其他行為的。你仔細聽聽,我可是一條都沒違反啊!”

淩偉反駁的關鍵點在於——他根本不知道沖進酒吧的人是警察。

這番言論,似乎又在炫耀自己的專業知識,這讓徐建國非常惱火,他做了這麽多年警察,很少見過氣焰如此囂張的家夥。

“你敢說你沒有違反麽?你公然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追捕,這難道不算麽?要不是你,犯罪嫌疑人早就歸案了!”

“這可冤枉我了!”淩偉裝出一副委屈的模樣,“首先,你必須讓我知道,你們警察正在辦案!雖然你們是警察,可我卻並不知情,你們的便衣身上,也絲毫看不出任何‘警察’的印記,你如何讓我知道你們是警察?所以,沒有這個前提,一切都是空談。你們無法證明,我是在知道你們身份的情況下進行反抗的,所以說我襲警根本沒有依據!”

“你……你這是在胡說!你明明知道我們是警察!”徐建國瞪大眼睛,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