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案 特別證人(第2/2頁)

我拿起犯罪現場的照片看了又看,終於發現了一個問題,並再次到現場去確認。在死者家中,飲水機的水桶是滿的,一點空氣都沒有,這說明水可能是剛換上的,死者一口都沒來得及喝就被殺害了。一查之下,我們找到了一位名叫吳優的送水工,他承認死者遇害前一天曾送水到家中,但否認他是兇手。

英國詩人奧頓說過:Evilisunspectacularandalwayshuman,andsharesourbedandeatsatourowntable(中文意思:惡魔通常其貌不揚,與常人無異,並和我們同床共餐)。在姚大勇的案子中,由於門窗未有強行入內的痕跡,我們一直著眼於熟人作案,但卻忽略了最經常見面的送水工。

沒人會痛快地承認自己是兇手,我們經過比對,證實吳優的DNA與麻繩上的DNA相符。這讓案子一錘定音,面對“特別證人”,吳優辯無可辯,只能交代了犯罪事實。原來,那天傍晚吳優送水到姚大勇家時,看到姚大勇從一個盒子裏翻出送水的工錢時時,忽然起了歹念,他便隨手抓起麻繩將老人勒死。事後,吳優將現場打掃了一遍,可卻忘記水桶剛裝上去,會暴露他曾到過現場。

死者的兒子被還以清白,對我們感謝之余,又回憶起父親放在盒子裏的錢是平時攢下來的“私房錢”,也許他怕兒子不養他,一直偷偷存點錢養老,沒想到那些錢卻變成了催命符。

(第004號案特別證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