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彩雲客棧(第3/3頁)

我對老板娘說:“這倒不用擔心,我們去那邊的山谷捉蝴蝶做標本,是為人民服務,我們都是唯物主義者,怎麽會怕死人。既然有近路,放著不走是傻子,更何況曾經有人成功地穿過去了,說明裏面沒鬼,有可能只是古時候先民墓葬之類的遺跡。”

我想起剛才在門口見到門上有軍烈屬的標志,就再向老板娘打聽,原來孔雀的哥哥是犧牲在前線的烈士。我這才想到,南疆戰火至今依然未熄,這次來雲南,有機會的話應該去看看戰友們的陵園,可不能總想著發財就忘本了啊。

另外我還跟老板娘商量,附近有沒有什麽人有獵槍,我們想租幾把防身。老板娘讓孔雀從裏屋翻出來一把“劍威”氣槍,是一支打鋼珠的氣槍,當年孔雀她哥哥活著的時候,就經常背著這支氣槍進山打鳥。老板娘心腸很好,願意免費把槍借給我們,也不用押金,回來的時候還給她就可以。

我略有些失望,本來覺得最起碼也得弄把雙筒獵槍,這種打鳥的槍跟玩具差不多,但是接過一看,發覺真是把好槍,保養得非常好,而且不是普通的小口徑,可以打中號鋼珠,射程遠,槍身也夠沉夠穩,別說打鳥了,打狼都沒問題,唯一的缺點是單發,每次擊發之後,都需要重新裝填。

現在有勝於無,一時在附近也弄不到更好的槍械,於是我把槍扔給胖子,讓胖子熟悉一下這把槍,“劍威”暫時就歸他使用了。

我謝過老板娘,當天晚上三人就在彩雲客棧中過夜。這一晚我和胖子睡得很實,什麽都沒想,把一路上的奔波勞苦徹底丟開。真是一覺放開天地寬,直到轉天日上三竿,Shirley 楊揪著耳朵把我們叫起來,才極不情願地起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