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209號墳墓 七

趙甲站在屋裏動也不動,直勾勾地盯住趙乙,過了半晌,又去他床頭下摸索,好像摸到一個物事,拿到手中看看還在,似乎松了口氣,又將那物事放回床頭,這才出門,去早點鋪賣油條了。

趙乙好生不解:“我哥在我床頭藏了什麽,又不放心,看到那東西還在才踏實,卻怕讓我看見?”他也是好奇,立即起身去看,伸手摸到張破舊的黃紙符,還是解放前驅邪的符咒,他心想:“這是我親哥嗎,趕我走不成,便想把我嚇走,看我不把你這鬼畫符給燒了!”這天他一氣之下,把黃紙符燒成了灰,賭氣到馬路上轉了一天,又在同鄉家裏蹭了頓飯,趙乙吃飽喝足,直到天黑才想起回家。

當天正好是一九五八年陰歷十五,天黑之後路上沒什麽行人,蚊蟲蝙蝠好像都比往常少,趙乙膽小,記起是鬼節,心裏頭害怕,之前的一肚子氣全消了,仔細想想哥哥不會容不下他,總歸是打斷骨頭連著筋有如手足一般的親哥倆,有可能錯怪兄長了,他越想越是慚愧,趕緊回到家,去胡同口的水龍頭前邊,那時的平房屋裏沒有自來水,有的胡同裏有公共自來水管子,有的還是打井水,他到水龍頭前胡亂抹了把臉,又沖沖腳,張開嘴灌下一肚子涼水,他也不怕鬧肚子,不知道為什麽總是口渴,喝多少水也不夠,有可能是天氣太熱的原因,天熱出汗出得多,所以總想喝水,對此事從未多想,喝完水推門進了屋。

趙甲每天幹活兒特別累,起得早,早早地便睡,趙乙在外邊東一頭西一頭的亂轉,不定什麽時候回來,就給他兄弟留門,不把門從裏邊上栓,免得兄弟回來還要敲門,飯菜用紗籠蓋好放在桌子上。

趙乙和平時一樣,推門進了屋,聽趙甲打著鼾聲已經入睡,他怕把他哥吵醒,有什麽話明天再說不遲,所以沒點燈,屋子總共十來平米,閉著眼也能摸上床,反手栓上門,常言道“破家值萬貫”,後半夜還是要防賊,俗話說賊不走空,萬一有小偷小摸溜進來,那些賊看到屋裏有一頭蒜一根蔥也偷,頂可恨的是有賊偷鞋子偷衣服,衣服鞋子雖然不值幾個錢,卻是當用的東西,總不能光腚赤腳出門,老天津衛有規矩,天氣再熱都不能光腳出門,不打裹腿至少也得穿雙布鞋,鞋子好壞擱一邊,泥腿子才光腳走路,那樣沒規矩,讓人看不起,因此有句老話——腳底下沒鞋窮半截。

趙甲入鄉隨俗,也不願意不穿鞋讓人看不起,為此三天兩頭地囑咐趙乙,讓他回來想著放門栓,提防有賊進來偷鞋。趙乙以前沒一次記得住,當天居然沒忘,進來先關好屋門,隨後躺在床板上,不一會兒就見了周公,睡到半夜,趙乙發覺身上有東西,他困得睜不開眼,那屋裏也黑,什麽都看不到,迷迷糊糊的用手地一摸,手指觸到冰冷滑膩的肌膚,卻是一個女子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