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剔骨(第2/2頁)

隨後將受折磨者其身體投入裝有低腐蝕性酸液的容器中浸泡整整二十四小時,直到血肉松散為止。

利用金屬刷子與小型剃刀將軟化的皮膚血肉小心翼翼從折磨者身上完全剔除,期間要求行刑者技藝極高,不允許破壞任何骨質與內部分離的器臟,且確保受折磨者的存活狀態。

分離皮肉後,體內有隔膜保護的器臟正確運行,大腦正常工作,如果受折磨過程中出現暈厥情況,立即注射CH-3型神經促進劑使受折磨者保持清醒。

接下來需要進行精密剔骨,首先利用鋼絲刷將骨骼表面清理幹凈,隨後以剃刀在骨骼表面切開裂痕,在不破壞骨質主幹構造的情況下掏出內部的骨質細胞,並將血管與神經組織接入骨骼內部,確保血液以及神經系統的正常運作。

剔骨過程中容不得半點差錯,一旦將所有血管與神經接入骨骼,確保剔骨成功。受折磨者還需要在TH-7溶液中靜養三個月的時間,讓骨骼內的器臟與骨質發生一定程度融合,確保正常進行生理活動。

經受住「剔骨」的學生,將成為依靠白骨活動的活死人——稱之為‘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