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 《經義秘旨》!(第3/3頁)

其實話說到這兒,劉大少就已經明白個七八分了。可是心裏是害怕的,不敢應聲。考古?去他娘的,說好聽點是科學研究,說難聽點不就是摸金校尉,倒鬥嘛。

偷墳掘墓自古就是犯法的損陰德勾當,自己雖然活的不如意,可是有必要去做這個嗎?一時之間猶豫了起來。

汪志才畢竟是老油子,從包裏掏出了倆萬塊錢,往桌上一放:“這是訂金,你放心,跟著我,不會虧待你的。你也不幹什麽大事,就只管給我看看地理,指個方向就行。就算哪天哥哥我栽了,也絕對不會把老弟你咬出來的。幹我們這行的,就是要講義氣。”

劉大少的心理防線在慢慢瓦解,不是因為那翻話,而是桌上的錢。心裏默默算著,訂金一般是百分之三十,如果這倆萬是訂金的話,那全額起碼要七萬了!對於劉大少說,對於那個萬元戶當寶的時代,即使是港幣,也是一筆不菲的巨款了。

“我不是那種沒有原則的人!”最後的掙紮……

汪志才打開包,又砸出三萬,一把拍在桌上:“五萬訂金!你好好考慮考慮。哥哥我先走了,想明白了的話,後天上午打我電話!”說完,頭也不回的走了。

遠去的汪志才自信的眼光似乎說明劉大少一定會去的。看著汪志才出門了,劉大少不知道這事對自己是喜是憂,可是低頭看到桌上的錢……啥喜?啥憂?都不如面前的寶貝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