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奇人馬女士(第2/2頁)

談話過程中,馬女士順口說在沈陽要請我們兩口子吃飯,我說我還單身,沒結婚呢。她問我多大,我說我三十歲了,馬女士說:“都三十歲了怎麽還不結婚,這不正常啊。”我說怎麽不正常,現代社會晚婚的多了,你哪年結的婚?馬女士說二十八歲。我說:“女二十八已經不算年輕了,論年齡,肯定比男三十歲更不好找。”

馬女士說:“誰說的,女人二十八歲結婚正合適,小於二十八結婚那是不務正業,大於二十八就是沒人要的老姑娘,結了也不會幸福。”這是什麽邏輯?我心中不快,又問她你婚姻幸福嗎?馬女士得意地說:“當然幸福,我老公天天給我做飯。”

我笑了:“這算什麽,我姐夫也經常給我姐做飯啊,不稀奇。”

馬女士說:“你姐夫會做完飯還哄著你姐吃嗎?”

我一愣:“這還真沒有,又不是三歲小孩,吃飯還得哄?給做就不錯了。”

馬女士哼了聲:“那你姐和你姐夫肯定不是真愛,光做飯不算什麽,得哄才行。”

我氣得直樂:“丈夫不哄老婆吃飯就不是真愛?你這邏輯真逗。”她沒接茬,問我姐的孩子不小了吧,我說還沒孩子呢,備孕了兩年沒成功,正在吃中藥調理。馬女士說:“我的孩子都好幾歲了,生孩子這事是命中注定的,生不出來就得認命,調理沒意義,不行就養個小貓小狗,不也一樣嗎?”

我很反感這話,說貓狗和孩子怎麽能比,那不一樣。馬女士來了句經典的:“怎麽不一樣?你姐要是有了孩子,他病了死了,你肯定心疼吧,貓狗死了也一樣心疼啊!”

我徹底無語,已經不想再和她溝通了,覺得她說話太不著調,也不想再多問,她和我約好等我回沈陽要請我吃飯,我不好拒絕,就答應了。

回到沈陽,父母照例先安排我和由親戚朋友鄰居介紹的幾個女孩相親,我很反感這種相親會,尤其有雙方父母在場的,渾身不自在,聊幾句之後就趕快閃人。

和馬女士通電話的時候,她丈夫又接過電話,問東問西一大堆問題。當我表示出不耐煩的時候,他又提出邀請我到他家裏吃飯,順便聊聊妻子請佛牌的事。我實在不想去,就說可以在外面找個地方吃飯,我請客。奇怪的是,馬女士的丈夫就是不同意,但也不說理由,語氣中隱隱帶著一種命令。

我真想把電話掛斷了,但心裏總是想著方剛告訴我的一句法門:“無論面對什麽客戶,只要有利潤,就別和錢過不去。”沒辦法,我只好答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