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火熾局

張國忠腿肚子當場就朝前了,這可是初戀啊!“操他媽了個×的李樹林,老子今天砍死你!”張國忠一邊帶著半哭腔叫喚,一邊奔廚房拿菜刀,法律意識再強烈,人心必經還是肉長的,這張國忠二十出頭,也是個熱血青年,受過多年革命教育的他,雖然昨天晚上還覺得李樹林應該交給公安局,但現在已經完全喪失理智了,一心只想拿刀剁了李樹林。

“幸……幸虧發現的……發現得早,已經救過來了……”上氣不接下氣的李二貴這時才磕磕巴巴說出下半段。

李二丫睜開眼睛,看見張國忠就坐在旁邊,哇的一聲撲進張國忠懷裏哭開了,也不管李隊長和馬真人就在旁邊了。

在思想相對保守的農村,這大閨女要是碰上了這種事,沒有意外的話是不容易往外嫁了,即使能嫁出去,八成也得找個歪瓜裂棗,還要面對村裏人大半輩子的閑話。然而,在這個世界上,意外總是有的,李二丫的意外,就是張國忠。

張國忠是受過革命教育的人,對這方面看的並不像農村人那麽重,而且馬真人私下跟他說過,出事當天晚上,李二丫正在月經期,僅是破身,並不會懷孕。張國忠深深知道,這個善良的農村姑娘此時最需要的,就是自己。

把李樹林移交給派出所的同志後(那個年代,強奸罪是僅次於反革命、貪汙和殺人的重罪,估計李樹林不是死刑就是二十年有期,至少到改革開放是不會出來騷擾的了),經過李隊長說媒(雖說早就認識了,但還是得有個說媒的,這種傳統禮節當時在城市裏也很盛行,當時自由戀愛已經有所萌芽,但大部分的婚姻還是象征性的需要一層中介關系,農村叫“說媒”,城市叫“介紹人”),李二丫就算許給張國忠了,張國忠自己也挺美,李二丫能幹活會做飯,長得還不錯,是自己喜歡的類型,還圖什麽呢?

馬真人親自給張國忠挑了個黃道吉日,就在兩個禮拜以後。

娶媳婦,家裏不通知是不行的。李二丫聽說要見公公婆婆了,緊張得夠嗆。把最舍不得穿的衣服都穿上了,但在張國忠看來還是偏土。

最驚愕的,還要數張國忠的父母了,老兩口的下巴差點砸到腳面上,心想這小王八羔子上次回家還跟個沒事人似的,才隔了一個月怎麽就領回個定了親的媳婦來,這也忒快了吧,他們可不知道,這倆人兩情相悅都快兩年了。

驚愕歸驚愕,高興還是占了大半,家裏成份不是很好,沒有黨員,老爺子還是叛徒,兒子隨便能找個對象就心滿意足了,更何況眼前這個大閨女個子又高,長得也不賴。

張國忠的爹媽給了張國忠二百多塊錢讓他結婚用,錢裏一塊五塊的都有,估計這是家裏的全部家當了,這下把張國忠感動得都快哭出來了,家裏這麽困難,還能給自己湊出二百塊結婚,可憐天下父母心啊,開始不想要的,但後來想到自己也是個真正意義上的光棍,連買被褥的錢都不夠,總不能去姑娘家倒插門吧?也就勉強要了一百五。而張國忠的弟弟張國義聽說哥哥要結婚,也把哥哥拉到一邊,非說要給哥哥個賀禮。

別看是一個娘胎裏出來的,張國義和哥哥張國忠完全是兩種人,張國忠是個好學生,心裏有志向,有點胸懷天下的意思,但張國義就是個混混,以前上高中的時候就是流氓頭,天天打架鬥毆,到哥哥中專上班,更是顯示出了自己在武鬥、外交與領導方面的天賦,很快便成了革委會武鬥力量的重要成員,並以意想不到的速度聯絡了其他好幾個學校的紅衛兵組成了勢不可擋的所謂“聯校革命縱隊”,並掌握了這個跨校組織的大部分調動權,只要張國義一句話,數百人的隊伍沒準就去拆誰家房子了。最誇張的是,這個跨校組織還得到了各校革委會的默許,甚至主動要求這個所謂的“聯校革命縱隊”去對付勢力比較大的保皇派。(文革時,造反派是褒義詞,造反是忠於毛主席的表現,而保皇派是貶義詞,意思是保護一些錯誤的思想或保衛認識有問題的人,那時革命思想並不是很統一,兩撥人意見有分歧,如果辯論無法解決的話,便很有可能演變成武鬥甚至械鬥,雙方互稱對方為保皇派,所以,所謂造反派和保皇派並非一群固定的人,自稱造反派的人,在有意見分歧的對手嘴裏,就是保皇派)目前,張國義正在想著替爺爺平反,這在當時是不可思議的事,但更離譜的,張國義的想法竟然得到了校革委會的支持,開始公開帶著大隊人馬到處搜集資料。

晚上,張國義騎自行車帶著哥哥來到了位於天津近郊的一個亂草堆,三扒拉兩扒拉,拎出一個大號的藤條箱子來,“哥,我知道你平時愛鼓搗這玩意,這些都是我在帶著人破四舊的時候抄出來的東西,我也不懂,但看著好象挺珍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