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懸賞(第2/3頁)

還有就是那些職業玩家,這部分人多半單槍匹馬,操作高端,意識過人,玩遊戲是為了謀生,而不是娛樂,個人能力來講,確實很強,手頭的資金也比一般玩家多,四百萬很可能湊得出來。他們有自己的小圈子,許多任務可以找同行一起幫忙,最後再分個贓什麽的,大家皆大歡喜,混個點頭之交,時不時互贈點順水人情,互惠互利嘛。但你讓他們去殺傲天?這就未免有些強人所難了。單幹?找死,找幾個朋友?到時候人心不齊咋辦?就算人心齊,咱們這些打遊戲生活的人,能湊出幾個來?一個排還是一個連?哪怕你湊足一個營,去和人家會員成千上萬的英雄會叫板?你當自己是加裏森敢死隊?

那麽最後,有能力接下這單任務的人群,只剩下一種了,就是和英雄會一樣的,在遊戲中極具實力的那些大公會了。

之前說過了,英雄會是公會“綜合實力”排行榜第一,這個綜合實力是系統計算出來的,其依據非常廣泛,包括人數、財力、會員等級、公會擊殺過的BOSS數量,在軍團級PK中的凈殺人數、甚至每一個會員的個人戰鬥能力等等等等……

可是這遊戲的排行榜多著呢,還有純粹的公會戰鬥力排行榜,英雄會只是第三;公會人數排行榜,英雄會第二;公會PVE能力排行榜,也是第二。

所以你說,傲天他是一哥嗎?他自己肯定這樣認為,但別人,未必全都這麽想。戰鬥力排行榜第一“無上”公會會長,ID:戰魂,他也以為自己是一哥啊,因為他在玩家個人的戰鬥力排行榜上也是第一,個人等級排行榜第四,你傲天算個什麽玩意兒?單挑打得過我不?不就是公會的人比我多點,錢也比我多點嗎?就算你人多,戰鬥力也是我這邊高啊,這不更能說明你丫會裏的全是廢物嘛!

有這種想法的會長,遠不止他一個……

要讓這些家夥心服口服,只有一個辦法,就是把公會發展成全面壓倒整個遊戲裏任何其他會的超級帝國,而自己在遊戲裏練到天下無敵狀。

我估計比爾蓋茨先生把微軟公司賣了,然後全身心投入到網絡遊戲事業中,估計能在下一個十年裏完成這個事情,到那時,該遊戲公司本身有沒有倒閉都是個問題。

因此,當腦殘網遊的一哥這個想法本身,就是腦殘……

無論如何,讓我們回到這任務中來。幾乎所有玩家都在並不長的一段時間內達成了一個共識,這任務99%沒人會接,但萬一,有哪個大公會敢於接下這單買賣,遊戲裏立刻就會掀起一陣腥風血雨。

……

這個兩千萬任務的消息,傳播的速度絕非瘟疫之流可比,不到三個小時,哪怕是在荒山野地裏練級的家夥都知道這档子事兒了。

所以,傲天自然也知道了,他此刻正坐在英雄會的LV4公會基地中,托著腮幫子,看著遊戲論壇裏的各種信息,什麽小道消息、獨家秘聞、匿名玩家大猜想等等,新帖雨後春筍後冒出來,只是沒有半個字是靠譜的。

“兩千萬可不是個小數字啊……就算是拿出來開玩笑,也要花去整整四十萬的服務費,一個普通玩家奮鬥到40級,過過手的錢也未必能有十萬。”說話者的ID叫“人斬”,他作沉思狀在傲天身邊徘徊著,“上次賈老板找我們合作,借了我們會七十個45級以上的會員作外援,去擊殺‘叢林巫毒之王’,其傭金也不過兩百萬而已。”

“哼……這任務簡直讓人匪夷所思。”傲天應道:“殺了我能得到什麽好處?我可是藍名,不大可能會被爆出裝備的,更何況這個放出任務的人也沒在任務裏寫萬一爆出裝備的情況,說明他根本不是沖這個來的。要說想讓我降經驗的話,我已在個人等級排行榜十名以外了,這顯然也沒有意義。難道這人是純粹為尋仇不成?”

人斬道:“是啊,這怎麽看都是個賠本買賣,沒人接,他損失四十萬,有人完成了,他損失兩千萬!並且沒有任何好處,根本就是損人不利己,這麽做究竟是為什麽?就算和你有仇,也不可能花這麽多錢,做這麽一件沒穩賠不賺的事情吧?”

傲天道:“我推測,這個發布任務的人是這樣想的,他覺得,殺我傲天是不可能的,只要有誰腦子一熱,把任務接了,他就能凈賺三百六十萬違約金。哼……太可笑了,當別人都是傻子嗎?誰會花四百萬,去做一件沒把握的事情。”

他話音未落,外面沖進來個英雄會的小弟,面露驚惶之色:“不……不好了……有個匿名玩家把那任務接了!”

傲天和人斬皆是神色陡變,傲天立刻低聲罵道:“該死的……哪個王八蛋……竟敢……”

人斬道:“怎麽了?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