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父子(第2/3頁)

待他走入了黑暗中,貓爺開口道:“這可不一定是做了件好事。”

王詡掐住譚海的脖子把他拉到了貓爺面前:“我想得不如你多,所以很多事要問你,但也有很多事,你想得再多也不如我明白。”

貓爺仔細一琢磨,發現他這話也挺有道理,笑道:“那麽這次你又明白了什麽。”

譚海此刻現出了本來的面目,他穿著一身山寨西裝,似乎很沮喪的樣子坐在地上,這個被裹在西裝名牌中的商界精英,在褪去了華麗的包裝後,也不過是一個平凡的男人。

王詡盤膝坐到了他的面前:“你怎麽了?”

譚海在被問到這個問題的時候哭了,這個大男人嗚咽著大聲吼道:“我想我爹!爹……咳……”

此刻,他從頭到腳都不像是什麽成功人士,而是一個話都說不清楚的傻兒子。

……

第二天,蘇州郊區。

“就這裏了吧,那棵老樹還在呢,旁邊還有口井。”王詡提著一個大包袱從車上下來。

坐在前排的貓爺讓出租司機停在路上等他們,自己也跟了過去。

兩人走到了一間尋常的農家老屋前,敲響了屋子的門,開門的是一個蒼老的老太太。

“你們找誰?”

王詡回頭看看貓爺,這家夥把頭偏到一邊,似乎不想說話,王詡嘆了口氣道:“請問譚山老爺子是住這兒嗎?”

老太太也深深嘆了口氣:“死啦,早死啦,孩子不見了,他也病倒了,兩年前就這麽撒手去了……”

王詡又回頭看看貓爺,那家夥的脖子好像都快扭斷了,硬是不往這邊看,好像自己就一過路的。

王詡無奈又問道:“那您是?”

“我是他老婆子,你們兩位還有什麽事嗎?”

王詡提起了那個裝骨灰盒的包袱:“我們……我們是公安局的,您的兒子……找到了……”

……

四十年前,就在這個地方,有個男孩兒出生了,譚山高興地在村子裏來回跑了兩圈,生怕鄉親們不知道他生了個帶把兒的,等到老丈人把他逮回去才想起來自己還沒給孩子起名字。

他這孩子打小就聰明懂事,白天自己走幾裏地去上學,晚上還能幫家裏幹活。鄉裏的老師說這孩子今後能上大學,初中得去城裏念,譚山二話沒說就把家裏的牛給賣了,又借了不少錢,送孩子去了城裏,誰知這一去就是十多年。

譚海初中住在城裏的老師家裏,每個月譚山都會寄生活費給他,這對當時城鄉差距巨大的農村來說是不可想象的,但他堅持了整整三年。

直到譚海考上高中那年,寫了一封信回來,那信裏有三年裏所有的生活費,還有一句:爹,娘,你們受累了。

自那以後,譚海自己勤工儉學,每個月反而能寄些多余的錢回家,全村人都羨慕譚山生了個這麽出息的兒子。

時過境遷,當譚海在另一座城市的名牌大學畢業,直接被一家跨國企業錄取時,他回到了家鄉,這時距他離開已經整整十一年了,如大樹般健壯的父親已經顯出了老態,母親臉上也多了些皺紋。

一切看來都很美好,但時間終究會改變一些東西,懂事的譚海變了,在這個物欲橫流的世界中他漸漸變成了另一個人。

最初他每個星期都會給家裏寫信,慢慢變成了每個月,最後就是一整年都毫無音訊。

而信裏的內容也從幾千字的噓寒問暖,變成了簡單的幾句問候,直到有一天信封裏有的只是那一張張冰冷的鈔票。

錢越來越厚,情越來越薄。

譚山卻沒有忘記這個兒子,他每個星期都會給譚海寫信,雖然他只參加過掃盲班。

年近六旬的他,為了給兒子寫信可以徹夜翻著那本已經破破爛爛的新華字典,而即使翻爛了字典,他的字裏行間也只能表達出最簡單的問候和關懷。

譚山從不知道,早在十多年前,譚海就吩咐他的秘書替他看這些信,如果沒有什麽特別情況,只需要按慣例寄錢過去就是。

中國的文字博大精深,能表達出的意境遠比二十六個字母豐富百倍,但即使是這世上最出色的作家,用最華麗的語言,也無法傳達譚山要傳達的東西,那就是最質樸最簡單的父愛。

幾年後,譚海失蹤的消息傳到了家裏,諷刺的是,他們可能是最晚得知這消息的人。

譚山第一次動用了兒子寄回來的錢,他出去尋找自己的兒子,即使這是大海撈針。

這個高大的父親,此時已經是個傴僂的老人了,他來到了譚海失蹤的酒店,即使遭受別人的白眼,即使被罵作神經病,他依然拉住每個從這裏走出來的人詢問自己兒子的消息,直到保安把他趕走。

譚海在多年以後又看見了自己的父親,只是此時此刻,他們已經人鬼殊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