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八章 取魂養鬼

匡志均屍體上所穿女式泳衣為‘水’,身著大紅色裙子為‘火’,雙腳間吊掛著的秤砣為‘金’,上吊時掛繩的橫梁為‘木’,腳下的地為‘土’。這五行之相同時現身於匡志均屍體上,頓時讓修道之人取其魂魄的說法占據了上風。

不久刑警從屍檢中發現,匡志均屍體除了額頭上有一個小小的針眼外,並無其他外傷和中毒跡象,而且那件泳衣和大紅裙子上還留有匡志均的精斑。

在調查走訪中,匡志均的媽媽辜登會又承認了發現過匡志均曾偷偷穿過女衣,因此,刑警在細致周密的調查分析中,得出了結論:匡志均屬於典型的留守兒童,性格上內向孤僻,又有異裝癖,因此,從他隨身衣物上發現了精斑的依據上,得出了匡志均在玩異裝自虐時,不幸自縊身亡的結論。

雖然從各種媒體的報導上,不乏有人因玩自虐、異裝的性遊戲,從中取得快感而不幸死亡的事例,警方給出的解釋也合情合理,但從沒一例出現象匡志均這樣同時出現五行屬性,且死亡時間和年歲又都屬陰重的情況,因此,警方的結論並不為獵奇心重的大眾所接受。

‘取魂養鬼’之說一時在全國媒體上悄悄蔓延開來,匡志均死時正好十三歲零十三天,應該是至陰之命格,按道家法術上來說,他的魂魄正是修煉法術最好的東西。

不管是仇殺還是取魂養鬼,輿論一時都相信匡志均是死於他殺而不是自殺。尤其是匡志均屍體額頭上那個小小的針孔,更是給懂道術之人留下了無限的猜測。

如果是仇殺的話,兇手大可不必這麽麻煩地對付一個未成年孩子,況且匡紀綠一家從沒聽說過與人結仇。因此,修道之人從道術上來分析,基本傾向於兇手是為了取匡志均至陰之魂的可能性更大。

從道家法術上來講,一種很邪門的取魂養鬼邪術是取得十五歲以下的童男童女之魂。先用紅衣鎖魂、再用秤砣墜魂、使屍體離地一尺,魂魄不能隨土而遁;再用引魂針開泥丸宮引魂魄出竅,然後用死者的骨殖或者生前常用之物作為養鬼之器。

取得童男童女的魂魄後,置於極陰之地養七七四十九天,那童男童女的魂魄就將化成一厲鬼。

而匡志均屍體額頭上那個針眼,更是為這一說法提供了依據。這刺入屍體額頭的銀針喚作分魂針,也有叫作引魂針的,據說必須從其他屍體上熬制出屍油,然後把針置於屍油中泡制三天三夜方成。

至於兇手為什麽會選中匡志均並給他屍體上穿上他堂姐的大紅裙子及穿上泳衣,那極人可能兇手了解匡志均的生辰八字,特意選擇在他十三歲零十三天時動手。而讓匡志均穿上他女性親屬的屬‘水’性紅衣,則是想把匡志均的魂魄提升到至陰的地步。

民間修道高人認為,兇手悄悄進入匡志均家中,輕易地制服了未成年的匡志均,並給他穿上鎖魂紅衣,系上墜魂砣,這就是邪術中的留魂手法。

兇手然後再把匡志均勒死,並用分魂針插入他的頭頂,這是瀉魂。兇手用道家常用的葫蘆作為裝匡志均魂魄法寶,最後再掛在梁上。因為按道術的說法,人有七魂六魄,魂魄是不可能一下子完全取凈的,所以必須讓他離開地面,這在邪術中稱為離土,掛在梁上是因為木代表生命,有引魂的效果,這樣才能把匡志均的魂魄取凈。

分魄針、鎖魂紅衣、墜魂砣是三種極厲害的茅山法術,在匡志均身上同時使用,就是為了取得他完整的魂魄。

至於為什麽要對匡志均分魂又鎖魂,這一看似矛盾的做法,也有高人給出了完美的詮釋。

分魂針從匡志均的額頭插入,是為分魂,也是為了泄魂,這是把凝聚在一起的七魂六魄分而取之。而鎖魂紅衣墜魂砣則是起到在分魂過程中,匡志均的魂魄不會丟失。

張遠山把重慶紅衣男孩事件娓娓道來,直把眾人聽得心驚肉跳,面如土色。

趙婉兒顫聲道:“張大哥,你說的這事是真的嗎?太可怕了!可惡的邪道,害人匪淺!”

她遲疑了一下又害怕地問道:“張大哥,那這種邪道為什麽要做這種傷天害理的事?取魂養鬼對他們有好處嗎?”

張遠山告訴趙婉兒道:“人死之後,年齡越小的怨氣越重,如果不消解怨氣,化成的厲鬼比成年人死後化成的厲鬼更厲害。紅衣小鬼又是小鬼中最厲害的鬼,這個邪道要取魂養鬼,就是為了利用紅衣小鬼來殺死他心中所恨之人。”

“這個邪道要對付的人一定非常厲害或者非比尋常,他用紅衣小鬼殺死對方後,可以說是世上最完美的謀殺。因為警方不可能相信有人會養鬼殺人,即使懷疑某一人也永遠抓不到證據,則此案就永遠成了一樁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