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章 熱惱地獄(第2/2頁)

車崩小地獄;悶鍋小地獄;碎剮小地獄;孔小地獄;

翦朱小地獄;常圊小地獄;斷肢小地獄;煎臟小地獄;

炙髓小地獄;爬腸小地獄;焚膲小地獄;開膛小地獄;

剮胸小地獄;破頂撬齒小地獄;斫割小地獄;鋼叉小地獄。

假如陽世之人,在世之時不知孝道:雙親在時不能奉養;雙親去世後,不能予以安葬。致令父母,翁姑驚恐、害怕、愁悶、煩惱。

假若不快懺悔前非,糊塗地過日一久,灶神先將這些男女,記下名字,上奏玉帝,減少或除去衣食的福報與祿位。並聽任邪鬼隨身作祟。死後受過前面各殿地獄的諸種刑罰後,解送到本殿。

牛頭、馬面各鬼卒倒拖此等鬼犯,擲入大地獄去受苦,再交各小獄分別加刑。受盡痛苦後,解交第十殿的轉劫所內,改頭換面,永遠投胎為畜生。

假如有世間的善男信女,遵信玉歷寶鈔中之所述。立即懺悔前非,於四月初一日,發誓改過,不再犯錯。並且無論何月何日;無論早上、晚上,如對灶神立誓:‘從今以後,知道改過。’無論何時均能不再犯錯。

如果能做到這樣,則在臨死之時,本宅的灶神,將其分作三等處理:有的在額上寫一‘遵’字;有的寫‘順’字;有的寫一‘改’字。交勾使與鬼卒,帶到第一殿;並依次帶到第七殿。即使有犯各殿諸罪,也都減去一半的刑罰。並且不用解送本殿來受苦,立即交第九殿。如果經查未犯放火等陰毒的罪事的話,隨即交給第十殿分別發放投生人道。

玉帝特別加恩批示說:“假若再能傳鈔,印行玉歷寶鈔,使世間的男男女女等,知所警惕的話,從第一殿到第八殿,各種苦刑,都可以避免。九殿再查,假如也沒有犯本殿之過錯,立即交給第十殿,發往投胎到有福氣的地方,出生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