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寫這個故事,是為了我家肉包。

我不知道它的品種,因為它是我妹妹在公司撿來的。它的主人不知道為什麽拋棄了它。就扔在公司舊樓裏,當時它還不如一只大老鼠大,如果不管,可能會被老鼠咬死。

還記得它初來我家的模樣。眼神中又是討好、又是驚恐。真是可憐死了。它無論打哈欠,還是叫,都像小貓,喵喵的,我一度懷疑過它的血統,可是我妹堅持說它是狗,如今它兩個多月了,事實證明我妹是正確的。

我本來是不想養狗的。因為我沒有精力去照顧它。我覺得養寵物不比養小孩子更省力,那是十幾二十年間對狗狗的承諾,如果你不能確定會一直愛它,餓時喂它吃飯,生病時帶它看醫生,每天抽時間帶它出去玩,最好還是不要養。

但是我不忍心讓肉包在各個主人間轉手,讓它永遠在適應新環境。永遠在不安中渡過。所以我決定讓它暫時寄養在我家,然後給它找個天使一樣的好主人。

然則當有人要收養它時,我卻開始擔心收養者是不是狗販子、會不會把它弄到狗肉館去,它比較調皮,如果新主人沒有耐心。打它又怎麽辦?我還非要想收養的人承諾我,絕對不能再轉送別人,否則我就不給。

結果——當然——沒人答應我苛刻的條件,所以我只好自己養了。

在做出決定的一刻,我的心瞬間輕松了。原來它來的第一天,我就很喜歡這小東西了。只是理智讓我拒絕,而當時要送走的前幾天,心一直糾結著,很難受。

每天早上,它五點準時把我吵醒,會咬我的頭發、舔我的臉,使我睡懶覺的時光一去不復返。可怕的是,我睡的是塌塌米式的房間,它可以隨時攻擊我。

而且,它咬一切可以咬的東西,咬斷了我涼鞋的帶子,我弟弟的襪子和腰帶總在在它的窩裏才能找到,搶我的酸奶喝。因為它跑來跑去,我們走路要無比小心。帶它出去兜個風吧,它居然還暈車。吐口水吐得兩只小前爪都濕了。

總之生活中有了它,變得不平靜、不規律起來,每天還增加了我許多家務(淚。平時洗碗是我唯一的家務,這好日子也一去不復返了。)不過,我似乎並沒覺得厭煩。

我弟弟那天對我說:你說這小東西除了吃喝玩樂,什麽貢獻也沒有,為什麽就讓人那麽喜歡呢?

我無法回答,也許只是因為它可愛,也許因為狗天生就是陪伴人類、撫慰人的心靈的。

帶它去打疫苗的時候。醫生說:你這狗的毛色真稀有。長大了會是太陽紅色,腿也長,這種狗已經不繁殖了,很少見,你不喜歡,我可以收養,扔掉狗的那個人真是傻瓜!

我當然嚴辭拒絕,因為在一個家中無人的時刻,我已經單獨的、鄭重的對它承諾過。

我妹說它變得醜了,我說:肉包,別怕,不管你長得多醜,我也不會拋棄你的!

需要說明的是,書中有一段描寫一對青年男女丟掉寵物的事。是我親眼所見。當時那只被拋棄的小狗拼命追著遠去的主人。哀鳴著、嗚咽著、眼神淒惶、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麽,也不明白為什麽會被拋棄。

直到現在。我還憎恨那對男女。

養了寵物,就不要拋棄它,沒有這個覺悟。就不要養。

當時想安撫那只小狗來著,可是它很怕。跑得無影無蹤,以後再沒有見過。所以,我很想寫這個故事,為了那只小狗,為了我家肉包、為了天下那些殘忍的人,要知道我堅信惡有惡報。

現在最開心的是,拋棄肉包的傻瓜不知道為什麽被公司辭退了!哈哈。

另上關於肉包子的由來,是因為它來這家時很瘦很小,但是絨毛蓬松,遠遠看,像一只小毛球。所以取名為肉包。還有就是。肉包是我弟弟喜歡的一種食物。我期望我家唯一的男性公民也會愛它。

其實真心希望大家都幸福,這樣寵物也會有個安穩的家。

明天,不,是今天晚上要有新故事了,希望這個故事帶給大家感動,也希望大家喜歡下面的故事。

恐怖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