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獵殺

10

1965年夏天,有對夫妻在中西部遊蕩了好幾個禮拜。他們總在尋找。兩個人都是無名小卒,開著一輛從俄亥俄州米德鎮惠特尼兄弟二手車行買來的黑色福特旅行車,只花了100美元。這是這麽多年來他們開壞的第3輛車。副駕駛座上的丈夫已經發胖了,信奉天兆,習慣用雄鹿牌折疊刀剔自己的爛牙。開車的總是妻子,穿著緊身短褲和輕薄的上衣,凸顯出自己蒼白、骨感的身體,他們倆都覺得這樣很性感。她一支接一支地抽著任何能搞到手的薄荷香煙,他嚼著廉價的黑雪茄,他叫它“狗屌”。這輛福特只要時速開上50英裏,就會機油起火、制動液泄漏,像是隨時要把金屬肚腸灑滿高速公路。男人喜歡把它想象成一部靈車,而女人則喜歡把它當成豪華轎車。他倆名叫卡爾和桑迪,姓亨德森,但有時他們也用其它名字。

在過去4年裏,卡爾開始相信搭車客是最棒的,而且如今路上有很多這樣的人。他叫桑迪“誘餌”,而她稱他為“射手”,兩人都把搭車客叫作“模特”。就在那個傍晚,他們在密蘇裏州漢尼拔鎮北邊騙到了一個年輕士兵,在一個又濕又熱、滿是蚊蟲的林區折磨,殺害了他。他剛上他倆的車,就好心地給他們吃黃箭口香糖,說如果女士需要休息,他可以開一會兒車。“那得等到太陽從西邊出來啦,”卡爾說。桑迪對著陰陽怪氣的丈夫翻了個白眼,好像他覺得自己比他們在路邊撿到的廢物強多少似的。每次他這樣說話,她就想停車叫後排的倒黴蛋趁機滾下去。她向自己保證,總有一天她一定要這麽做,踩下刹車殺殺大腕先生的威風。

但今晚不行。後排的男孩何其有幸,生了一張像黃油一樣絲滑的臉蛋,點綴著幾個小小的棕色雀斑,頭發的顏色就像草莓。桑迪向來無法拒絕天使模樣的人。“你叫什麽名字,甜心?”沿著高速公路開了一兩英裏之後,她問他。她把聲音放得親切又隨和,男孩擡頭和她在後視鏡裏四目相對的時候,她擠了擠眼睛,給了他一個卡爾教她的微笑,那種他強迫她坐在廚房桌旁整晚整晚練習的微笑,直到她的臉快要像餡餅皮一樣掉下去糊在地板上。這個微笑暗示了年輕男人所能想象到的每一種下流的可能性。

“二等兵加裏·馬修·布賴森。”男孩說。他這樣說出全名聽起來很奇怪,就好像他在接受什麽檢查,但她沒理會,繼續聊著。她希望他不是特別嚴肅的類型。那種人通常讓她的那部分工作困難許多。

“名字很好聽啊。”桑迪說。她從鏡子裏看到一個羞澀的微笑在他的臉上漾開去,還看見他又往嘴裏塞了一塊口香糖。“那你喜歡別人怎麽叫你?”她問。

“加裏,”他說著,把銀色的口香糖包裝紙扔出窗外,“跟我爸爸一個名字。”

“中間名馬修是出自《聖經》吧,卡爾?”桑迪說。

“哼,什麽都出自《聖經》,”她丈夫盯著擋風玻璃說,“十二門徒裏面是有個馬修。”

“卡爾以前在主日學校教書,對吧,寶貝?”

卡爾嘆了口氣,從座位上把龐大的身軀扭了過來,最主要是為了再看男孩一眼。“對,”他抿嘴一笑,“我以前在主日學校教過書。”桑迪拍拍他的膝頭,他默默轉了回來,從手套箱裏掏出一份地圖。

“不過你也許已經知道了,對吧,加裏?”桑迪說,“你的中間名出自《聖經》?”

男孩暫時停下了嚼口香糖的嘴。“我小時候家裏沒怎麽去過教堂。”他說。

桑迪臉上掠過一絲愁雲,從儀表盤前面拿起了香煙。“但你總受過洗吧?”她問。

“那當然,我們畢竟不是野蠻人,”男孩說,“我只是對《聖經》不熟。”

“挺好,”桑迪聽起來松了口氣,“沒必要冒險不去受洗。神呐,天知道一個人如果沒受過救贖,會是什麽下場?”

這個士兵是回家看媽媽的,然後部隊就要把他運到德國或是叫越南的新地方去,卡爾想不起是哪個了。他才不在乎他是不是跟《新約》裏某個神經病狗雜種同名,也不在乎他的女朋友讓他發誓把她的紀念戒指戴在脖子上,不回國不能取下來。知道了這些只會讓後面的事情變得復雜,所以卡爾覺得無視這種閑聊會輕松許多,就讓桑迪處理所有的白癡問題,說那些拉拉雜雜的鬼話。她倒是很擅長這些,調調情、動動嘴巴,讓他們放松下來。從初次相見到現在,他們這一路也很坎坷。當年她是個18歲的孤單女孩,瘦得像根蘆柴棒,在米德鎮木勺子餐館做服務員,忍受著顧客的刁難,指望拿到25美分的小費。他呢?也好不到哪裏去,只是個剛失去媽媽的胖臉媽寶,沒有未來,沒有朋友,只有一台相機。頭一晚走出家門、走進木勺子餐館的時候,他不知道那意味著什麽,也不知道接下來該幹什麽。但當他坐在卡座裏,看著瘦瘦的女招待在關燈前擦著桌子時,有一件事他很確定:他需要給她拍照,勝過世上一切。他們從此再也沒有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