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DNA鑒定的生物檢材 犯罪現場的血字

公安屢次到看守所提訊,沒有取得任何進展。

由於目前找到的證據都是間接證據,無法找到金傳統非法限制杜文麗人身自由和殺害杜文麗的直接證據,訊問無法突破,案件陷入僵局。

金家花重金聘請省內有名的刑辯律師參加偵查階段辯護。

偵查階段,律師所做的事情有限,金家請的刑辯律師到達江州後,根據訴訟法要求,第一要做的是把金傳統所涉嫌罪名的相關法律規定、偵查階段的訴訟權利以及自首、立功等法律規定,全面告知嫌疑人,讓金傳統知道自己的訴訟權利。特別強調的是,如果違背事實,刻意迎合偵查人員,不僅實現不了盡快了事回家的心願,反而會陷入嫌疑加重的境地。

第二,金家所請刑辯律師接手後,高度重視案發現場,立刻來到金傳統的家以及帶有腳印的小道,反復進行勘查。案發現場的人、事、物,會隨著時間推移,加速流失案件的重要信息。金家所請律師繪制現場圖和拍攝現場相片,為閱卷做了充分準備。

第三,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之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可以詢問證人等訴訟參與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同時,該條第一款規定,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檢察人員當面陳述的,檢察機關應當訊問嫌疑人。所以,在偵查階段,當案件被移送到檢察機關審查批捕時,金家所請律師圍繞嫌疑人不具有《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應當逮捕的情形,向檢察機關提交書面的《無逮捕必要性的法律意見》,爭取不批準逮捕。

金家所請律師所做的工作給了江州警方極大壓力,因為根據目前所獲得證據確實具有明顯缺陷,所以,一方面加強審訊,另一方面全力加強搜救李曉英的工作。

視頻追蹤組調取了全城大量監控,確定了從停車場開出來的車是李曉英的車,然後在西城方向的勝利大道出城,出城後一直在往西走,最後消失蹤影。從視頻追蹤組調查的情況來看,李曉英的車被犯罪嫌疑人利用,作為逃逸工具;從那天起,在江州城內再也沒有看到李曉英的車。這也就意味著李曉英如果活著,就是被囚禁在城外。

當然也有另一種可能性,犯罪嫌疑人有車輛在城外,李曉英被帶入犯罪嫌疑人的車,重新回到城內,李曉英的車輛則留在城外某個地方。

城郊派出所全面動員,走鄉入村進戶,查找與李曉英有關的蛛絲馬跡。數天時間下來,動用大量警力和治安積極分子,仍然一無所獲。

刑警支隊二大隊則全力以赴抓捕迷幻劑上家狗貨。

狗貨主要混跡於夜總會、酒吧等場所,就算離開江州到另外的城市,大概率還是在類似的場所。江州警方發出了協查通報,希望能通過此方式抓到藏起來的狗貨。

陳雷手下也在通過他們的渠道尋找狗貨。

幾條線暫時都遇到困難,江州刑警支隊長宮建民嘴角起了大皰,臉色發黑,平時整齊的頭發變得亂糟糟的。

“你這邊有什麽進展沒有?”宮建民離開小會議室後,直接給侯大利打去電話,詢問其進展。以前都是直接與朱林通話,這是他第一次直接給侯大利打電話詢問進展。

侯大利道:“根據張家陽供述以及陳雷反映的一些狗貨經常出沒的地方,我大致畫了一個圖,縮小範圍,準備查找狗貨的臨時落腳點。”

宮建民道:“我覺得狗貨應該不是在城裏,刑警支隊、中隊、派出所進行了大量走訪,很多人見過狗貨,查到一個半年前的落腳點。近半年來的落腳點始終沒有查到,應該不在城內。你繼續和陳雷保持聯系,有線索隨時給我報告,報告不分白天和黑夜,淩晨三四點也要報。”

侯大利再次來到陳雷公司,與陳雷面對面而坐。

“我想要狗貨最後一次出現的地點。”侯大利直截了當提出要求。

陳雷道:“你上次沒有跟我說實話。既然不信任我,我何必為你們辦事?”

侯大利稍有猶豫,還是講了大體情況,道:“有女人失蹤,從監控視頻來看,女子多半是中了迷幻劑,然後被帶走。至今有一個多月了,我們急於找到狗貨,就是想從狗貨這裏查找購買迷幻劑的人。”

“與杜文麗有沒有關系?”

“有關系。”

陳雷沉默了一會兒,道:“狗貨平時經常在娛樂場所出現,這一段時間沒有出現,多半是聽到風聲躲起來了。”

侯大利道:“會不會出事?”

陳雷道:“狗貨走的下三爛的路子,為人狡猾,不是狠角色,出事的可能性不大。”

侯大利道:“我想要他最後出現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