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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我還沒睡醒,周庸瘋狂敲門。我忍住怒氣打開門問他什麽事,周庸拿著手機給我看——被騙的份子錢要回來了。我立刻清醒了許多,問他怎麽回事。

周庸告訴我,警方昨晚連夜審訊的過程中發現,馬北一說他為了湊啟動資金,把聯通尾號8888的手機號賣了,在網上賣給了一個收手機號的,賣了七萬元錢。

警察一打電話,那個收手機號的人就招了——因為馬北一的微信沒解綁,二道販子用手機號上了馬北一的賬號,看他有同學要結婚,就在同學群裏撈了一筆。這種事確實時有發生,換手機號不把相關賬戶都解綁太危險。這麽看來,馬北一昨天和我說的都是實話——他可能真的沒想騙同學錢,只是後來身不由己。

我把馬北一和我說的都告訴了周庸後,他好受了點兒:“徐哥,要是我們不追究份子錢的事,北一是不是就不用進去了?”

這時我忽然想起一事,馬北一昨天特別肯定地和我說,自己會因為印假鈔被判三到十年——這是造假鈔最輕的量刑。馬北一只參與了前期,不算主犯,很有可能判得比較輕。但如果他被認定詐騙的話,一百萬元以上的金額,起碼得判十年以上。

他昨天和我說那些話的目的,很可能是為了在我去警局錄筆錄的內容時,能幫他從詐騙罪裏摘出來——他沒想騙人,只是正常的借貸行為。

這種可能性很大,但為了讓周庸開心點兒,我說:“你不能這麽想,犯了錯就該接受相應的懲罰,和其他任何事都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