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賓與女賊(第6/13頁)

“喂,請問哪裏?您要找誰?什麽?是警察局……哦,警務辦公室,是蓋利瑪爾警探,請您稍等一下。”

臉色蒼白的比克娣娃將電話聽筒放在一旁,朝洗手間飛奔了過去。

“少爺,大事不好了,有個警務辦公室的蓋利瑪爾警探找你,少爺……他怎麽找到你的,你這段時間是不是又做下了什麽案子?”

“您先不要如此驚慌,事情並不是像您所想象的那樣,他是因為艾德華尋母的事情才給我打電話的。”

“原來如此,害我虛驚一場。一大早就有警察把電話打到家裏來,我以為又發生了什麽事情……”

“您可別說這樣的話,這段日子以來我一直都挺安分守己的。”羅賓自嘲似的笑著說道。接著,他一邊用毛巾擦了擦臉上的泡沫,一邊拿起了電話聽筒。

“喂,我就是羅賓,請問找我有什麽事情?”

“我是蓋利瑪爾,我們已經掌握了艾德華母親的情況,不過,那可說不上是什麽好消息。”

“哦?我想我已經猜個八九不離十了。”

“你猜得不錯。事情是這樣的,那個女孩的母親是一個大名鼎鼎的女飛賊。那天,在你將小女孩領回家之前的一段時間裏,也就是下午6點鐘左右的樣子,公園附近的一所豪宅被竊賊洗劫了。昨日夜間,森林公園的警察局局長向我們警務辦公室匯報,被竊豪宅的房主名叫包博達,是個腰纏萬貫的企業家。由於兒女們早已各自成家,所以他便賦閑在家安享天倫之樂。案發當日的下午,包博達和他的夫人去參加大兒子舉辦的宴會了,因此家中只留下一個男仆和一位廚娘。包博達叮囑完他們要仔細看好門戶後,便放心地前去赴宴了。然而,待他們興盡而歸之後,卻發現自家的臥室已經被翻了個底朝天,更讓他們大吃一驚的是,在細致地檢查了一番之後發現,他們的金銀珠寶已經被洗劫一空了。

“案發之時,仆人和廚娘都待在各自的房中,而他們的房間都位於二樓。據他們所講,整個傍晚他們都沒有聽到任何的動靜。於是,包博達迅速向警察局報了案,局長派出專員到案發現場實地勘察,可是卻沒有發現任何有竊賊潛入的痕跡。後來,經過一番縝密而細致的搜尋之後,警方終於在護欄的外面找到一處竊賊翻墻而入的腳印。不過,宅子的所有門窗都是完好無損的,因此現在還無法搞清楚竊賊是怎麽進入臥室的。

“隨後,一名年富力強的刑警又進行了細致的偵查,或許你也聽說過這位能幹的刑警的大名,他叫布特若爾,他斷定竊賊是用萬能鑰匙將保險櫃打開的。此外,他還在地毯上發現了一個女人的鞋印,並且在那個印跡的附近找到了兩三根白色的長毛。布特若爾將它們都收集起來,送到警察局進行鑒定,鑒定的結果表明那些都是狗毛。”

“什麽,狗毛?”

“是的,是狗毛。剛開始的時候,大家還以為那是貓的毛。可是,據仆人講,宅子裏從來就沒有出現過貓的蹤影,因為他們的主人是十分厭惡貓的。在布特若爾看來,這件事情十分蹊蹺,因此才將那幾根毛拿回警局化驗,化驗的結果表明那是一條白狗的毛。而且,狗毛就在鞋印的旁邊。

“布特若爾苦思冥想了一番,終於想明白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在那夥竊賊之中,肯定有一名女子。這個女人非常喜歡狗,因此常常與狗在一起嬉戲打鬧,如此一來,狗毛就粘在了她的衣服鞋襪上。還有另外一種解釋,那就是在案發當日,一條狗與竊賊一同潛入了案發現場。值得注意的是,當天下午五點左右天下起了蒙蒙細雨,因此如果竊賊帶著狗潛入的話,狗的爪印應該會留在地毯上,因為狗肯定會被雨水淋得濕漉漉的。然而,我們在現場根本就沒有發現狗的爪印,因此布特若爾斷定竊賊並沒有帶狗潛入,而在案發現場發現的那些狗毛是粘在女竊賊身上然後脫落的。羅賓,布特若爾的判斷力和嗅覺是不是也十分敏銳?你可要好自為之啊!”

隨後,得意的笑聲從電話聽筒的另一端傳了過來,羅賓也不禁笑著說道:

“非常感謝你的提醒,我今後一定會加倍小心的!”

“另外,我要跟你說的還沒有講完呢。警局局長對現場進行了一番檢查之後,就來到了公園的警局,向那裏的幹警詢問是否見到過可疑分子,沒想到他們果然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果。據公園警局的警員講,一位女子正在尋找一個6歲的女孩,女孩的身邊帶著一條白狗,這與你上次向我描述的特征十分吻合。那個女人發瘋了一般地尋找女孩,而且還找來七八名男子幫她的忙,那些人把公園裏的池塘都翻了個遍。由此可以推斷出來,那個女人就是對包博達住所進行洗劫的竊賊之一。隨後,警局局長對那個女人的容貌以及體態特征進行了詳細的調查,據公園警局的幹警描述,那個女人的年紀大約在三十五六歲,膚色略黑,眼珠是黑色的,頭發也是黑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