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案 消失的兇器(第5/12頁)

中心現場是一座已經燒了一半的草垛,旁邊的灰燼裏有一具屍體。不過和一般火場內的屍體不同的是,這具屍體焚燒得並不嚴重。可能是起火的時候,屍體的上半身受熱,所以死者的頭、面部、頸部有一定程度的焚毀,焚毀程度比較輕。因為受熱皮膚脫水、炭化,似乎可以看到頭、面部和頸部皮膚有幾處裂口。但是,死者總體的樣貌還是能看得出一些的。

除此之外,死者的右手也是炭黑色的,可能也放在了火焰之內。死者胸部以下則沒有焚毀的痕跡。

“這種燃燒怕是只燒毀了死者的皮膚組織,皮下組織估計都是完好的。”我用手指戳了戳死者的頸部,說,“而且這裏空間開闊,也不可能是吸入毒氣窒息,或是一氧化碳中毒,所以死者的死因肯定不是被燒死。”

“死後焚屍?那是命案?”程子硯問。

“死後焚屍也不一定是命案。”林濤解釋道,“焚屍和碎屍是一樣的,是對屍體的處置。死因才能決定案件的性質。比如這起案件,咱們就不能排除是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導致人死亡後,司機為了避責而焚毀屍體的可能性。”

“這是可能性最大的了。”陳支隊眯著眼睛點點頭,說,“和我們想的一樣,我已經安排人在排查這個時間段所有經過此路段的車輛了,看能不能找到一些線索。”

“可是,高速公路上撞死人,基本都是行人的責任啊,何必毀屍?”大寶說。

我點點頭,認可大寶的看法。

“那關鍵就是看死因如何了。”陳支隊也覺得大寶說得有道理,繼續說,“殯儀館的車已經來了,抓緊時間屍檢吧。”

“也好。”我說,“在高速上停這麽多車,還是有不少安全隱患的。我們去屍檢,你們看一下現場,然後盡快撤離。”

大家都在收拾自己的裝備、設備,林濤見腳邊有個物件被陽光照得閃閃發亮,於是順手撿了起來,左右看看,然後放進了他的勘查箱。

我們把屍體從運屍床上挪到解剖台上時,就感覺到死者的右上肢有明顯的損傷。他的右側上臂似乎形成了“假關節”。

按照程序,我們首先去除了死者的衣物。屍體很新鮮,屍僵還正在形成當中,應該僅僅死亡了四五個小時。

死者穿得很多,大都是冬天的裝束。外面是一件破棉襖,靠近領子的上半部分都已經被焚毀了,露出了已經炭化的棉花。裏面是一件很破舊的毛線衣,但僅在領部位置有被焚燒的跡象。在毛線衣裏面,死者還穿了一件棉馬甲和兩件秋衣。穿這麽多,和逐漸升溫的春天天氣似乎有一些格格不入。在檢查了死者全部衣物以後,我們只在他的棉馬甲口袋裏,發現了一千多元現金和一張老樣式的身份證。紙幣很新,被認真地折疊好放在口袋裏,身份證則壓在紙幣的上面。

“有身份證!”我仔細看了看這一張於1992年申領的第一代身份證,說,“這很有可能就是死者的身份證,那麽,屍源就搞清楚了。”

“DNA也取了。”大寶說,“過幾個小時就能明確身份。”

除了這些,死者再沒有其他的隨身物品了。

“喬生產,這名字,太有時代氣息了。”林濤接過身份證,說,“今年已經五十歲了,是北和省人,嚯,這北和省到我們省,得穿過南和省,距離現場至少也有七八百公裏啊。”

“嗯,這是一個問題,他是怎麽來的?”我說,“看來,陳支隊去查車輛信息是對的。至少在高速附近的卡口,有希望找到死者生前的影像吧,畢竟他死亡時間不長。”

死者的頸部有一些裂口,但因為周圍的皮膚都已經燒焦了,所以也看不出是損傷還是燒裂。死者的皮膚很粗糙,尤其是雙手。雖然他右手的皮膚已經炭化了,但是從左手還是可以看出他是長期從事體力勞動的人,而且左手的關節處還有多處凍瘡。

除了頭面部和頸部皮膚焦灼外,右側肩關節還可能存在骨折,死者的其他部位沒有損傷,所以我們決定先對死者的頭面部、頸部和右側肩關節進行解剖。

我擔心死者是頸部受傷致死,於是先對他的頸部進行了解剖。皮膚已經燒得炭化了,手術刀難以割開。為了防止皮下組織被人為破壞,我用剪刀慢慢地把已經炭化了的頸部皮膚分離。和我之前預測的一樣,死者的頸部皮下組織沒有看見明顯的損傷,深層的大血管也都是完好的。

我用胳膊擦了擦額頭上的汗珠,說:“頸部沒有致命性損傷,這和我想的一樣。現場地面和草上沒有血跡,說明他死亡的真正原因還真的有可能是顱腦損傷。”

此時,負責解剖死者胸腹腔的李法醫也完成了檢驗,確定死者胃內空虛,至少六個小時沒有進食了。所有的臟器都是正常的,沒有可以致命的損傷,也沒有窒息征象。現在所有的線索都指向了死者的頭部。